2月27日,庆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2025年市列10件为民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其中的“助学行动”资助家庭困难学生工作由市教育局、团市委、市总工会、市残联牵头,团市委负责资助800名学生,符合资助条件的困难家庭学生,可获得3000元的普通高校入学资助。
对800名具有庆阳市户籍,且在市内参加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并被录取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以上高等院校的部分城乡困难家庭子女(包括但不限于三类监测户、城镇差额低保、农村三四类低保对象、单亲困难家庭、同时供养两个及以上大学生的困难家庭、因自然灾害或突发事件导致的其他困难家庭等)进行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学业资助。资助学生按照高校录取批次的先后顺序确定,资助满800名即止。
学生资助资金240万元,由市级财政承担。
高考录取工作结束后,按照资助标准和范围,通过教育统计、民政比对、团委汇总公示的工作流程,以及县级初统初核、市级复核的信息审核机制,依批次确定拟资助学生,资助满额即止。
团市委根据提供的资助学生名单、账户信息,统筹财政资金,按照资助标准发放资助金,完成发放工作。录取到全日制大学本科的学生于9月1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录取到全日制大学专科(含高职)的学生于9月20日前完成资助金发放。
市县两级团委对受资助学生按照总数30%(市级10%、县级20%)的比例进行抽查回访,跟踪掌握资助金到账情况。县(区)团委通知受资助学生于10月20日前将《入学回执单》和入学缴费票据寄回户籍所在地县(区)团委予以审核。对于录取后未入学的学生,按规定取消其资助资格,退返资助金。
2025年3月开始实施,11月份完成资助工作各项任务,并长期开展学子关爱服务行动。
符合条件的考生
可联系户籍所在地县区团委咨询
咨询电话
共青团庆城县委 0934-3222136
共青团华池县委 0934-5121379
共青团合水县委 0934-552185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