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
选择区域
省直部门

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清单

甘政办发〔2018〕118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各部门,中央在甘各单位: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省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的104项证明事项予以公布。

  各部门各单位要做好证明事项取消后的落实工作,取消的证明事项不得再要求申请人提供。要根据法律法规“立、改、废”情况和国务院安排部署,继续做好证明事项的精简,进一步提高办事效率,为企业群众提供优质便捷的服务。


  附件:省级政府部门和单位第二批取消证明事项目录.pdf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8年7月16日


来源:省政府办公厅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Scan me!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