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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

二、2021年度部门决算执行情况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四、2021年度“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六、专业名词解释

 

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概况

(一)职能职责

负责对各部门入驻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的办理进行组织协调、监督管理和指导服务;制定政务中心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对进驻窗口工作人员进行管理培训和日常考核;负责落实“放管服”改革政策措施;落实“三集中三到位”相关任务;推行并联审批、“互联网+政务服务”等工作,推动实现“一网通办”;简化办事流程,推动优化营商环境;负责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负责处理县级政务服务投诉举报工作,受理、汇总、催办和上报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政务服务中的意见、建议;承担政务服务导办、帮办、代办等有关工作;承办县级政务信息汇总工作;承担政府和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

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为永昌县人民政府直属事业单位,属一级预算单位。

(三)人员情况

本部门2021年人员编制6人,实有在职人员5名,其中正科级领导职数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1名。

二、2021年度单位决算报表

表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二:收入决算表

表三:支出决算表

表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表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表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表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表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表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三、2021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35.13万元,支出总计35.13万元。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35.1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5.13万元,占100%;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35.13万元元,基本支出17.131万元,占48.76%(工资福利支出14.92万元),商品和服务支出22.21万元;项目支出18万元,占支出的51.24%。

2021年收入全部实现支出,我单位年末无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35.13万,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基本支出1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4.52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1万元,占5.33%。);项目支出18万元,占支出的51.24%。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1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4.9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6.03万元、津贴补贴3.81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2.09万元、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0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0.37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02万元、住房公积金1.21万元;公用经费2.21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0.55万元、电费0.38万元、邮电费0.1万元、差旅费0.48万元、工会经费0.49万元。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额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是用于本部门无因公出国,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因公出国。

公务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用于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接待,较上年支出数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部门无公务接待。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1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辆;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1年度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0万元。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 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1万元,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差旅费、水电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0辆,其中: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其他用车主要是无。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32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32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用于采购电脑和复印纸购置。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部门公开的政府采购金额的统计口径为:本部门纳入2021年度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支出金额之和。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 我部门(单位)组织对 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 1个,二级项目0 个,共涉及资金 1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 100%。

组织对中共县委编办等1 个部门( 单位) 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试点,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评价方法合理,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评价客观、公正,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开展效果较好。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我部门今年在部门决算中反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 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0万元, 执行数为18万元, 执行率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按照财政会计核算要求,对我办所涉及资金严格监督管理使用资金。下一步改进措施:继续加大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按照会计核算要求使用资金。
‎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绩效目标明确,评价方法合理,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评价客观、公正,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开展效果较好。    

3.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如有)。按照《永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情况部门和财政重点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金财发〔2022〕39号)相关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配合财政部门开展了部门(单位)整体支出财政重点绩效评价,组织配合财政部门对一般公共服务等1 个项目开展了财政重点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7.1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0 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绩效目标明确,评价方法合理,对预算资金支出经济性、效率性、有效性和可持性评价客观、公正,预算资金使用情况良好,项目开展效果较好。    

六、专业名词解释(注: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和增减。比如可将类级功能科目和经济科目细化解释到项级)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 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 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 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根据《关于事业单位提取专用基金比例问题的通知》(财教[2012]32号)规定,事业单位职工福利基金的提取比例,在单位年度非财政拨款结余的40%以内确定,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 (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 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 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 费、邮电 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 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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