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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昌县交通运输局关于对逾期超过180日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年度审验的道路普通货运车辆注销其《道路运输证》的公告

永昌县普通货物道路运输经营者:

为切实加强我县道路运输管理,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管控,维护道路运输市场秩序,确保交通运输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五十条、第七十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道路运输车辆技术管理工作的通知》(甘交运函〔2020〕 131 号)要求,县交通运输局决定对辖区截止2024年12月前逾期超过180天未进行年度审验的车辆,依法依规予以公示注销(具体车辆清单详见附件)。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5日至2025年12月19日,如有疑议,请致电永昌县交通运输局驻政务大厅窗口,联系人:王玉萍,联系电话:0935-7522441,并抄告同级公安交管部门。

特此公告

附件1:2024年未审验预公示注销车辆.pdf

永昌县交通运输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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