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迁移调档
申报材料 | 1、身份证原件 ☑可复用 |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 玉门市民中心 F003、F004、F005 窗口(内资企业) 酒泉市市场监管局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区 7 号窗口(外资企业)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3 个工作日 酒泉时限:0.5 个工作日 |
事项管家 | 酒泉审批人:桂莉0937-2851812(外资企业) |
主管部门 | 玉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内资企业) 酒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区(外资企业) |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 |
注意事项 |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 ☑按需办 新能源产业 ☑按需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按需办 绿色农业 ☑按需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按需办 文化旅游 ☑按需办 |
温馨提示 |
1、请携带身份证原件用于实名认证,企业开办时已认证的人员不再重复认证; 2、该事项适用于以下四种情形:有限公司设立登记、非公司企业法人设立登记、分公司设立登记、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设立登记; 3、外商投资企业设立登记、分支机构设立登记请至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商事登记区7号窗口申报办理,联系人:桂莉,联系电话:0937-28518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