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变更
申报材料 | 1、变更后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制件 2、变更主要负责人的,还应当提供主要负责人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后颁发的安全合格证复制件 3、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文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安全规程清单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复制件 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资格证或者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制件 7、与安全生产的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告,新建企业提交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规定的文件 8、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 9、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复制件 10、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核准文件复制件 11、具备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的安全评价报告 12、新建企业的竣工验收报告 13、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施设备清单 |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 玉门市民中心 A022 窗口 酒泉市行政服务中心三楼 8 号窗口省政府政务服务大厅 1 楼应急厅窗口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45 个工作日 酒泉转报:3 个工作日 省厅时限:20 个工作日 |
事项管家 | 玉门帮办人:卢昱0937-3350103 |
主管部门 | 玉门市应急管理局安监股 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甘肃省应急管理厅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处 |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 |
注意事项 |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按需办 新能源产业 □ 需要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 需要办 绿色农业 □ 需要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 需要办 文化旅游 □ 需要办 |
温馨提示 |
1、此事项由酒泉转报省厅审批,玉门市属地监管; 2、有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企业,还应当提供重大危险源及其应急预案的备案证明文件、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