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废物经营许可

申报材料 1、危险废物道路运输材料
2、与危险废物经营相适应的处理工艺材料
3、危险废物规章制度,措施材料 4、填埋处理危险废物的土地使用权材料 5、包装、中转和临时存放验收合格的存 储设施 6、具有三名以上环境专业工程人员 7、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市民中心三楼服务大厅 A014 窗口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土壤生态环境科省政府政务大厅 2 楼省生态环境厅窗口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酒泉时限:10 个工作日
省厅时限:10 个工作日
事项管家 玉门帮办人:王子杰 0937-32123458102
生态环境分局副局长 : 欧阳聪聪 18209378282
酒泉审批人:何 涛 0937-2669609
省厅审批人:王 亮 0931-8790032
主管部门 酒泉市生态环境局玉门分局
环境与管理股酒泉市生态环境局
土壤生态环境科甘肃省生态环境保护厅固化中心(省统办 2 号楼 13 楼 1326 室)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注意事项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 按需办
新能源产业 按需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按需办
绿色农业 按需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按需办
文化旅游 按需办
温馨提示 1、综合处置的、利用类的均为省厅发证;
2、临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由酒泉市生态环境局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