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注册登记

申报材料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车辆使用性质证明(车辆属于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消防车的,需提供)
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非免检车需提供)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玉门市公安局(公安服务大厅)H003-H006 窗口
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受理大厅 1-7 号窗口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 个工作日 玉门承诺:即办件 酒泉时限:1 个工作日
事项管家 玉门帮办人:何欢 0937-5907426
交警大队队长朱龙::0937-5907341
酒泉审批人:盛洁 0937-5826837
主管部门 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注意事项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 按需办
新能源产业 按需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按需办
绿色农业 按需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按需办
文化旅游 按需办
温馨提示 1、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先进行机动车查验;
2、机动车预选号牌可通过交管 12123(个人需下载注册交管 12123)或窗口随机选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