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登记-注册登记
| 申报材料 | 1、机动车所有人身份证明原件 2、机动车的来历证明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 4、车辆使用性质证明(车辆属于工程救险车,救护车、消防车的,需提供) 5、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非免检车需提供) |
|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 玉门市公安局(公安服务大厅)H003-H006 窗口 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业务受理大厅 1-7 号窗口 |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1 个工作日 玉门承诺:即办件 酒泉时限:1 个工作日 |
| 事项管家 | 玉门帮办人:何欢 0937-5907426 交警大队队长朱龙::0937-5907341 酒泉审批人:盛洁 0937-5826837 |
| 主管部门 | 玉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 酒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车辆管理所 |
|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 |
| 注意事项 |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 ☑按需办 新能源产业 ☑按需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按需办 绿色农业 ☑按需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按需办 文化旅游 ☑按需办 |
| 温馨提示 |
1、机动车办理注册登记时,先进行机动车查验; 2、机动车预选号牌可通过交管 12123(个人需下载注册交管 12123)或窗口随机选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