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申报材料 | 1、玉门市政府批复(原件)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划拨土地不需要) 3、出让金缴费发票(原件)(划拨土地不需要) 4、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划拨土地不需要) 5、申请书(原件) 6、测绘成果 7、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 |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 玉门市民中心 G010-G013 窗口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
事项管家 | 玉门帮办人:陈志伟 0937-3212345 转 8030 |
主管部门 |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 土地测绘 限时办结:7 个工作日 注意啦:如您对中介机构在服务质量、时效、态度、收费等环节不满意,请通过“玉门市中介超市”做出客观评价,我们将对其采取约谈、清退。 |
注意事项 |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 ☑按需办 新能源产业 ☑按需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按需办 绿色农业 ☑按需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按需办 文化旅游 ☑按需办 |
温馨提示 |
1、农业类项目现用地主要为设施农业用地,实行用地备案制,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此事项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3、测绘成果包含:勘测定界图(原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宗地图(原件)、电子数据光盘; 4、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