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申报材料 1、玉门市政府批复(原件)
2、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原件)(划拨土地不需要)
3、出让金缴费发票(原件)(划拨土地不需要)
4、契税完税证明(原件、复印件)(划拨土地不需要)
5、申请书(原件)
6、测绘成果
7、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玉门市民中心 G010-G013 窗口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30 个工作日
事项管家 玉门帮办人:陈志伟 0937-32123458030
主管部门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土地测绘 限时办结:7 个工作日
注意啦:如您对中介机构在服务质量、时效、态度、收费等环节不满意,请通过“玉门市中介超市”做出客观评价,我们将对其采取约谈、清退。
注意事项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 按需办
新能源产业 按需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按需办
绿色农业 按需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按需办
文化旅游 按需办
温馨提示 1、农业类项目现用地主要为设施农业用地,实行用地备案制,不能办理不动产权证书;
2、此事项适用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
3、测绘成果包含:勘测定界图(原件)、不动产权籍调查表(原件)、宗地图(原件)、电子数据光盘;
4、申请人身份证明资料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 ( 原件、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