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

申报材料 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备案申请表 ( 盖章原件 )
2、辨识、分级记录
3、重大危险源基本特征表 ( 盖章原件 )
4、涉及的所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
5、区域位置图、平面布置图、工艺流程图和主要设备一览表
6、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
7、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措施说明、检测、检验结果
8、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演练计划和评估报告
9、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
10、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责任人、责任机构名称
11、重大危险源场所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情况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玉门市民中心 A022 窗口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5 个工作日 ; 玉门承诺:即办件
事项管家 玉门帮办人:卢昱 0937-3350103
主管部门 玉门市应急管理局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安全评估报告或者安全评价报告(内容包含重大危险源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意见和安全监 测监控系统检测检验结果) 限时办结:30 个工作日
注意啦:如您对中介机构在服务质量、时效、态度、收费等环节不满意,请通过“玉 门市中介超市”做出客观评价,我们将对其采取约谈、清退。
注意事项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 需要办
新能源产业 需要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需要办
绿色农业 需要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需要办
文化旅游 需要办
温馨提示 1、重大危险源经过安全评价或安全评估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当向应急管理部门申请核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