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
申报材料 | 1、试生产(使用)方案审查意见和试生产条件确认意见 |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 玉门市民中心 A022 窗口 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危化科 |
办理时限 | 法定时限:无 ;酒泉时限:15 个工作日 |
事项管家 | 玉门帮办人:卢昱0937-3350103 |
主管部门 | 玉门市应急管理局安监股 酒泉市应急管理局危 |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 试生产(使用)方案编制 限时办结:30 个工作日 注意啦:如您对中介机构在服务质量、时效、态度、收费等环节不满意,请通 过“玉门市中介超市”做出客观评价,我们将对其采取约谈、清退。 |
注意事项 |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 ☑ 需要办 新能源产业 ☑ 需要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 需要办 绿色农业 ☑ 需要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 需要办 文化旅游 ☑ 需要办 |
温馨提示 |
1、试生产(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试生产(使用)方案进行审查,对试生产条件进行确认; 2、此事项为非审批事项,作为酒泉市备查事项即可,玉门只进行属地监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