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地指标申报(规划区外单独选址项目)

申报材料 1、项目单位请示(主送所在地人民政府) 可容缺
2、项目备案证或可研批复或核准文件 可容缺 可复用
3、项目入园专家审查意见 ( 不涉及园区的不提供 )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备案表(政法委)
5、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或调查表
6、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论证报告
7、项目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意见
8、压覆矿产资源审查意见
9、地质灾害评估报告及评审意见
10、节约集约用地技术评价报告
11、土地复垦报告及评审意见
12、自然保护区、水源地、文物保护区、生态红线等各类保护地的审查意见
13、勘测定界技术报告(勘测定界单位)
14、按照征地报批前材料目录准备相关资料(涉及农用地)
注意啦:在用地指标申报文件上报前补齐即可。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土地储备中心 303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180 个工作日
玉门承诺:80个工作日
事项管家 玉门帮办人:夏磊 17693071816
主管部门 玉门市自然资源局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1、勘测定界
2、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编制
3、建设用地预审和规划选址论证报告编制
4、地质灾害评估报告编制
5、节约集约用地技术评价报告编制
6、土地复垦报告编制
7、投资项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编制。
限时办结:30 个工作日
注意啦:如您对中介机构在服务质量、时效、态度、收费等环节不满意,请通过“玉门 市中介超市”做出客观评价,我们将对其采取约谈、清退。
注意事项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 需要办
新能源产业 按需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需要办
绿色农业 需要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需要办
文化旅游 需要办
温馨提示 (一)项目占用涉及农用地的,按照征地报批前材料目录准备相关资料:
1、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印证材料;
3、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材料(包括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种类、数量等信息);
4、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报告及备案表;
5、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6、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发布印证材料;
7、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8、征地听证通知、笔录、参会人员签到表、听证会议纪要(不涉及听证的需提供放弃听证的相关材料);
9、补偿登记材料;
10、征地补偿安置协议;
11、征地补偿安置决定;
12、被征地农民社保费用预存凭证;
13、征地补偿安置费用预存凭证。
(二)需要编制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的项目为:土地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食用农产品以及食品生产加工和储存场所用地等;
(三)单独选址项目办理,单独选址项目多为新能源发电项目(风光电)以及交通、水利等不符合规划区内建设条件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