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园区外)

申报材料 1、生产建设单位申请文件
2、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玉门市水务局 / 市民中心 A015 窗口
办理时限 法定时限:20 个工作日 玉门承诺:即办件 一次就搞定
事项管家 玉门帮办人:韩斌 0937-32123458070
主管部门 玉门市水务局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书(表)编制 限时办结:30 个工作日
注意啦:如您对中介机构在服务质量、时效、态度、收费等环节不满意,请通过“玉 门市中介超市”做出客观评价,我们将对其采取约谈、清退。
注意事项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 需要办
新能源产业 需要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需要办
绿色农业 需要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需要办
文化旅游 需要办
温馨提示 1、征占地面积 5 公顷以上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 5 万立方米以上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
2、征占地面积 0.5 公顷以上、不足 5 公顷或者挖填土石方总量 1000 立方米以上、不足 5 万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编制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表;
3、征占地面积不足 0.5 公顷并且挖填土石方总量不足 1000 立方米的生产建设项目,不需要编制水土保持方案;
4、在开工前需按照占地面积 1.4 元 / ㎡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