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与防护设施验收

申报材料 1、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可复用
2、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方案
办理部门 窗口或业务指导部门 玉门市卫生监督所
办理时限 玉门承诺:备查即可
事项管家 玉门帮办人:张建国 13014107161
主管部门 玉门市卫生健康局
涉及中介服务事项 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 限时办结:45 个工作日
注意啦:如您对中介机构在服务质量、时效、态度、收费等环节不满意, 请通过“玉门市中介超市”做出客观评价,我们将对其采取约谈、清退。
注意事项 化工产业(石油化工产业、煤化工和精细化工产业) 需要办
新能源产业 需要办
装备制造业及其它加工业(煤炭) 需要办
绿色农业 需要办
商业类(通道物流、房地产、餐饮住宿) 需要办
文化旅游 需要办
温馨提示 1、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或者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编制评价报告;(非审批事项)
2、建设单位应当在职业病防护设施验收前 20 日将验收方案向管辖部门进行书面报告。(非审批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