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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中县第一批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开配售公告

根据《兰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为确保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公开配售工作公平、公正有序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房源信息

1.建投·御景院,项目位于榆中县城关镇西关新村3号,此次配售的房源已建成,位于项目9号、10号、11号楼,分别为二室二厅93.47-93.90平方米2套,三室二厅117.55-118.94平方米2套,共4套,配售均价为2984.40/平方米。

2.建投·福锦院,项目位于榆中县城关镇环城西路90号,此次配售的房源已建成,位于项目4号、5号、7号、9号、10号楼,分别为二室二厅94.86-96.53平方米2套,三室二厅104.69-115.54平方米13套,共15套,配售均价为3244.49/平方米。

3.盛世·瑞景院A区,项目位于榆中县城关镇太白东路101号,此次配售的房源已建成,位于项目4号、5号、14号、15号楼,分别为二室二厅99.60-100.14平方米8套,三室二厅111.31-119.35平方米7套,共15套,配售均价为3081.47/平方米。

4.盛世·悠山瑞景A区,项目位于榆中县城关镇兴隆路453号,此次配售的房源已建成,位于项目5号、6号、8号、9号、10号、11号、13号楼,分别为二室二厅84.79-95.63平方米4套,三室二厅111.78-112.96平方米5套,共9套,配售均价为3279.14/平方米。

5.盛世·东御华庭项目位于榆中县城关镇兴隆路43号,此次配售的房源已建成,位于项目3号楼和4号楼,二室二厅95.64-102.03平方米15套,配售均价为3275.84/平方米。

二、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条件

申请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以家庭为单位,每个家庭只能购买1套。主申请人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成员包括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单身户家庭申请人应达到法定结婚年龄。

申请家庭还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申请人拥有本县户籍、居住证、外来务工证明其中之一;

2.申购家庭人均自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40.2平方米,自有住房包括:商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限价商品住房、共有产权住房、私有住房、拆迁安置住房等实际拥有房屋所有权的住房;

3.申请人不能为失信惩戒人员;

4.其他需满足的条件。申请人及其家庭成员已享受过房改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性租赁住房、人才公寓等政策性住房的申请家庭,除同时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按规定腾退原政策性住房。

经认定的副高级以上职称、高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或博士及以上学历的高层次人才、重点产业急需紧缺人才、享有人才计划支持的高层次人才,留榆应届大学毕业生,取消自有住房面积限制。

已取得榆中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的申请人,可直接申请配售型保障性住房。

三、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程序

(一)定向选择

本次配售实行定向选择,申请人根据自己的居住意愿,按照公告房源信息选择项目进行登记。登记时申请人须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1.登记时限:从20251212日开始,至2026116日结束,接待时间为工作日早9:00至晚17:00

2.登记地点:榆中建投集团1楼售楼大厅,联系电话:15379022212

3.项目确定:本次公开配售的房源,是由国有企业甘肃兴榆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收购主体,按照以需定购的原则,采取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的方式筹集。如项目登记的申请人数大于该项目提供房源数量的30%,收购主体开展收购工作,采取公开摇号的方式进行配售;如项目登记的申请人数小于该项目提供房源数量的30%,收购主体不再开展该项目的收购工作,申请人可选择其他项目进行登记。

(二)申请审核

登记购买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申请人,应取得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配售型保障性住房保障资格执行线上线下常态化申请,申请人可随时登录互联网申请或在工作时间内前往榆中县政务大厅D3窗口申请。

1.申请方式:

1)扫描二维码申请;

2)关注“兰州住建”公众号申请;

3)登录甘肃省政务服务网、兰州市政务服务网或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申请;

4)携带资料前往榆中县政务大厅D3窗口申请。

2.申请资料

1)《兰州市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核表》;

2)申请人及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非本县户籍申请人还需提供榆中县居住证或榆中县社保缴纳证明;

3)申请人的结婚证、离婚证、单身承诺书及其他婚姻状况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4)申请人及家庭成员榆中县房屋电子信息查询证明;

5)如申请人拥有职称、职业资格、高学历或为引进人才,需提供相关证明;如申请人为留榆应届大学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6)其它相关的证明材料。

(三)公开摇号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通过摇号方式进行配售,实行轮候制度。公开摇号由运营主体统一组织,在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中,确定配售对象和选房顺序,按照顺序进行选房,签订购房协议,缴纳购房款(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实行“一房一价”,配售价格以榆中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定的价格为准,配售面积以实测绘面积为准,缴纳的购房款多退少补)。参与摇号未中的申请人,重新进入配售型保障性住房轮候库;参与摇号后放弃的申请人,1年内不得重新提出购房申请。

四、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封闭管理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是指政府提供优惠政策,限定套型面积、销售价格和处分权利,禁止上市交易、实施封闭管理,面向本县住房有困难的工薪收入群体和城市需要的引进人才等群体配售的具有保障属性的住房。

禁止以任何方式违法违规将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变更为商品住房流入市场。配售型保障性住房可以继承、离婚析产,原住房性质不变。购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住房由运营主体回购:

1.购房人因工作调动,全体家庭成员迁往外地的;

2.购房人或家庭成员患有医疗行业标准范围内重大疾病,需筹措医疗费用的;

3.国家、省、市规定可以回购的其他情形。

配售型保障性住房的回购或封闭流转价格,按照购房款扣除房屋折旧的原则核算。房屋折旧按照主体结构70年平均进行计算;购房人自行装修部分,不予补偿;返还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余额。计算公式:回购价格=原购买价格-[原购买价格×(交付使用年限×1.43%]+房屋专项维修资金余额。

五、咨询、监督电话

1.房源信息咨询电话

甘肃兴榆城市运营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电话:15379022212

2.申请审核政策咨询电话

榆中县房地产服务所 电话:0931-5225445

3.监督电话

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0931-5221149

榆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1212


来源:榆中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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