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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川县民政局关于拟对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社会组织撤销登记的公告

各相关业务主管单位、社会组织:

根据国务院《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之规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每年应接受登记管理机关的年度检查。经查,以下社会组织连续两年未参加年检,其行为违反了《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二十八条、《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条第一款第(三)项和《社会团体年度检查暂行办法》第十三条之规定;《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年度检查办法》第十条之规定,本机关依法拟对下列社会组织作出行政撤销登记处罚,现公告送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拟撤销登记社会组织名单

序号

社会组织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

张家川宣化冈文物保护管理所

52620525MJY0501995

2

张家川回族自治县龙山镇北街村植保专业化机防队


51620525076795479J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5日,视为送达。请各相关社会组织自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之日起,如对行政撤销登记处罚有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可于收到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进行陈述和申辩。逾期视为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办公地址: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4号窗口

电 话:(0938)7881140

邮政编码:741500

张家川县民政局

2025年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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