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
—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
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
全力推动
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提质
增效,
根据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行政效能推动
“高
效办成一件事”的指导意见》(国发〔
2024
〕
3
号)
通知
精神以及
省、市
关于
开办道路
货运企业
“一件事”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聚焦群众和企
业关切,坚持问题导向,紧紧围绕畅通“一门一网一线”政务服务
渠道和
“高效办成一件事”
目标
任务
,以开办道路货运
企业
“
一件
事”为抓手,按照办事方式多元化、办事流程最优化、办事材料最
简化、办事成本最小化要求,依托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通过
重新构建交通运输领域政务服务事项流程,整合数据资源,完善系
统前后端功能模块,最终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个标准、一次提交、
一网通办、一站办结”,最大限度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多元化、个
性化、便捷化的服务需求。
二、
工作
内容
(一)
事项范围
市场主体在申请开办普通货物运输企业时,涉及的企业营业执
照信息核验、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经营、使
—
3
—
用总质量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运经营的除
外)、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配发
3
个
事项
,实现线下
“只进一门”、线上“一网通办”、线上线下同标准办理。
(二)办理方式
1.
线上办理。
依托
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理,在
“高效办成一件事”办理专区设置
“开办道路货运
企业
‘一件事’
”
受理模块,
采用服务事项申报电子化、
电子证照免提交办理等方式,
实现
高频事项网上办、一次办。
2.
线下办理。
张家川县政务服务
中心
14
、
15
号交通运输局窗
口
承担
“一件事”业务办理职能,实现统一受理和一站式办理
,同
时积极推行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便民服务手段。
三、重点任务和时间安排
(一)简化材料、优化流程。按
照“高效办成一件事”
相关要
求,梳理开办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企业的申请材料、实施依据、许可
条件和材料清单等内容,在政策范围内进一步简化需要提交的申请
材料
,减少办理要件,提升办事效率。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服务机
制,
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制定市场主体在申请办理道路普通货运经
营许
可、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一件事”业务流程。
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24
年
7
月底
(二)数据共享、线上审批。
依托省
交通运输厅行政服务
数据
—
4
—
整合、优化的思路,全面落实数据
优化
验证来源,按照“通过数据
共享核验的事项免于提交证明材料、能够提交电子证照的免于提交
实体证照”的思路,进一步深化电子数据共享应用,实现办事申请
通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一次提交”。全面落实线上办理,线上
审批,优化办事流程,提高办理效率。
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完成时限:
2024
年
8
月底
(三)同步培训、完善推广。
在
全县范围内持续
组织试运行的
同时
,集中开展业务办理培训,
发现
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完善,不断
提升
业务人员办事技能,并根据完善推广程度适时对接交通运输部
互联网道路运输便民政务服务系统,加快形成“跨省通办”能力,
进一步提升交通运输行业政务服务效能。
责任部门:县交通运输局
完成时限:
2024
年
9
月底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
由县交通运输局、县市场监督管理
局等业务和技术
单位
共同参与的“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
工作
专班,
健全
完善协同配合机制,全面推进重点事项任务落实。
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一件事”工作的组织领导,理顺工作
机制,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
有序
实施
。
—
5
—
(二)明确职责分工。
县交通运输局负责统筹指导业务流程、
业务规范、业务需求梳理,政务服务交通局窗口做好“高效办成一
件事”的业务承接办理,落实窗口导办帮办、预约快办等服务措施,
确保业务“高效办理、限时办结”。局办公室确定联络员负责跟进
工作推进落实情况,加强与窗口工作人员的日常业务联系,及时反
馈问题建议、经验做法等,每月月底报送工作进展情况。
(三)加强宣传推广。
采取多种形式做好相关工作的政策解读
和舆论引导,通过任务推进扩大数据汇聚共享成果的惠及面,不断
提升“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服务便捷度、社会认知度和
群众满意度。
附件:
1.
开办
道路货运
企业
“一件事”办事指南
2.
开办道路货
运
企业
“一件事”
申请表
3.
开办
道路货运
企业
“一件事”申报材料
联
系
人
:
窦晨晨
联系电话:
0938
-7886330
—
6
—
附件
1
开办
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办事指南
牵头部门
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联办机构
市场监管部门、公安部门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其他
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法定办结时限
20
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5
个工作日
咨询方式
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
14
、
15
号交通运输局窗口
投诉方式
张家川县政务服务中心办公室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
开办道路
货运企业
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
人,其他组织
办件类型
承诺件
到场次数
0
必须现场办理
原因说明
无
权利来源
法定本级
行使
承诺办结时
限
5
个工作日
法定办结
时限
20
个工作日
是否进驻大厅
是
行使层级
县级
委托部门
无
是否支持
网上支付
否
实施主体
性质
法定机关
法人主体
分类
交通运输
联办机构
暂无
网办深度
(等级)
全程网办(Ⅳ
级)
自然人主题
分类
交通出行
受理条件
“道路普通货运经营许可”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1.
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2.
有符合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3.
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普通货物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配发”
事项的受理条件如下:
1.
车辆需登记在经营业户名下;
2.
车辆使用性质为货运;
3.
车辆检测合格,车辆技术等级应当
达到二级以上;
4.
车辆达标核查符合要求;
5.
车辆安装符合标准的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货
运平台(适用时);
6.
车型符合实际经营需要。
—
7
—
法定依据
道路普
通货运
经营许
可
法律法
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颁发
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实施
日期
2004
年
7
月
1
日
条款
内容
第二十四条:申请从事货运经营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提出申请并分别提
交符合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规定条件的相关材料:
(一)从
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以外的货运经营的,向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
请;
(二)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经营的,向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
提出申请;
(三)使用总质量
4500
千克及以下普通货运车辆从事普通货
运经营的,无需按照本条规定申请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及车辆运营证。
普通货
物运输
车辆道
路运输
证配发
法律法
规名称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颁发
机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
实施
日期
2004
年
7
月
1
日
条款
内容
2004
年
4
月
30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06
号公布,根据
2012
年
11
月
9
日国务院令第
628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决
定》第一次修订,根据
2016
年
2
月
6
日国务院令第
666
号《国务院关于
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二次修订,根据
2019
年
3
月
2
日国务院令
第
709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第三次修订,根据
2022
年
3
月
29
日国务院令第
752
号《国务院关于修改和废止部分行政法规的
决定》第四次修订
服务成效
减时间
通过多部门协同办理,减少群众等待时间,事项累计办理时间由
20
个工作日减少至
不超过
5
个工作日
减跑动
通过协同办理、全流程办理、申请人不用不同部门跑,跑动次数由
3
次减少至“最
多跑
1
次”,甚至“零跑动”
减材料
通过数据共享、一表申报,并结合电子证照应用,大幅精简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
一般情况下申请人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从
13
份减至
6
份
减环节
通过整合办事事项,重塑办事流程,申请人办事环节由
3
个减少至
1
个
—
8
—
附件
2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请表(样例)
申请人名称(企业或个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
经办人姓名
(如系个人申请,不必填写
“
负责人姓名
”
及
“
经办人姓名
”
项)
通信地址
联系电话
拟申请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
专用运输(集装箱
冷藏保鲜
罐式容器
)
大型物件运输
(
1
)已购置货物运输车辆表
序号
厂牌
型号
载重
质量
(吨)
车辆技
术等级
外廓
尺寸
(毫米)
车牌
号码
车牌
颜色
1
2
3
4
—
9
—
(
2
)拟购置货物运输车辆表
序号
厂牌型号
数量
载重质量
(吨)
外廓尺寸
(毫米)
1
2
3
4
(
3
)聘用营运货车驾驶员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取得驾驶证
时间
从业资格证号
从业资格
类型
1
2
3
4
注:以上
1-3
表格不够,可另附表填写。
(
4
)证件送达方式
电子证照
自行领取
邮寄送达:
邮寄地址:
收件人姓名及电话: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10
—
附件
3
开办道路货运企业“一件事”申报材料
序
号
材料名称
来源渠
道
材料要求
使用情形
材料
样例
1
《
开
办
道路
货
运
企业“一件事”申
请表》
(见附件
2
)
申
请
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
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
请
从
事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营(申请人提交或在线
填报)
有
2
行
政
审
批事
项
告
知
承
诺
书(
见
附
3-1
)
申
请
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
请
从
事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营、办理普通道路货物
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有
3
安
全
生
产管
理
制
度文本(个体工商
户
提
交
安全
运
营
承诺书)
申
请
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
纸质。
申
请
从
事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营
无
4
道
路
运
输车
辆
达
标核查记录表
申
请
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办
理
普
通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车辆《道路运输证》
无
5
《
道
路
运输
证
配
发表》
(见附
3-2
)
申
请
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签字。
办
理
普
通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车辆《道路运输证》
有
6
车辆
前方
45
°角
照片
申
请
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
纸质。
办
理
普
通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车辆《道路运输证》
无
7
授权委托书
申
请
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其他:加盖企业公章或
法定代表人签字。
申
请
从
事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经营、办理普通道路货物
运输车辆《道路运输证》
时
存
在
委
托
他
人
办
理
的
情形(可选)
无
8
道
路
运
输车
辆
注
销凭证(注销不超
过
90
天)
申
请
人
自备
材料份数:
1
份,
形式:电子或纸质
办
理
普
通
道
路
货
物
运
输
车辆《道路运输证》时存
在
车
辆
转
籍
、
过
户
情
形
(可选)
无
—
11
—
附
3-1
行政审批事项告知承诺书(样例)
一、申请告知承诺的事项名称:道路货物(危险货物、网络货物除外)运输经营
二、申请人基本信息
1
、申请单位(申请人)名称:
2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三、申请告知承诺的材料(证明):
□营业执照
□机动车辆行驶证
□聘用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
□聘用驾驶员的从业资格证
四、审批机关告知:
1
、申请人应当在本告知承诺书约定的期限内,完成需要具备的条件。
2
、申请人作出不实承诺的,行政审批机关将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行政审批
机关将在作出准予行政审批决定后,将承诺内容纳入日常监管检查计划,发现申请人
实际情况与承诺内容不符的,将要求限期整改乃至依法撤销行政审批决定。
3
、申请人作出的不实承诺以及拒不履行承诺的,将在行政审批机关的信用档案
系统
留下记录(公告),对申请人后续提交的行政审批申请,不再适用告知承诺审批
。
五、申请人承诺:
1
、自愿按照告知承诺制办理以上事项;
2
、所填写的基本信息真实、完整、准确;
3
、承诺在
日内完成需要具备的条件,并接受行政审批机关的检查监督。
4
、所作承诺是申请人的真实意思表述。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
12
—
附
3-2
《道路运输证配发表》
(样例)
业户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车牌号码
车牌颜色
车架号
车辆来源
□新购
□过户
经营范围
□普通货运
货物专用运输(□罐式
□冷藏保鲜
□集装箱)
□大型物件运输
道路运输证
配发需求
是否同步申请纸质证照
□否
□是
备注
默认配发电子证照,通过交通运输部“道运通”
APP
和小程序、省政府“甘
快办”
APP
和小程序等,均可“亮证”,电子证照全国互认,各级交通综
合执法部门均予认可。
□申请人(□授权委托人)签名(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抄送:县政府办公室
张家川县交通运输局
2024
年
7
月
11
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