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民乐县财政局积极推进“绩效+政采”工作方式,着力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实现采购与预算、资产及财务等管理工作协调联动,营造透明、公平、规范、高效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建章立制,规范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程序。着眼于财政资金的高效运用,落实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从政府采购预算、采购需求、采购质量以及内控管理等多个维度细化指标,建立起政府采购领域的评价标准和评分细则,全面系统且精准地反映政府采购的实际状况,将政府采购管理从程序引导型向效果应用型转变,推动政府采购绩效管理的规范化。
优化流程,提升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效率。紧扣预算项目关键环节,构建起涵盖“事前有绩效评估、预算编制设定目标、预算执行实施监控、预算完成加以评价、评价结果予以应用”的全过程绩效管理机制。优化项目评价流程,依规开展单位自评、部门评价和财政重点评价,设立绩效指标与评价标准,监督和指导采购单位开展绩效自评工作。采购人按规定编制上报政府采购项目的绩效目标,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动态监测,确保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能够落到实处。
强化监管,提高政府采购绩效评价质量。借助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以政府采购绩效评价目标为基石,对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开展绩效评价。针对绩效评价过程中所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采购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与年度部门预算执行以及下一年度部门预算编制紧密相连,构建起绩效、采购、预算三方联动的监管模式,充分发挥监督合力,提高政府采购绩效评价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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