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民乐县财政局不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充分发挥政策功能,在公开透明上出实招,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进一步提振市场信心,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权利,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政府采购环境,多措并举促进政府采购高质量发展。
大力推进政府采购全流程电子化,提升政府采购服务水平。依托财政预算管理一体化平台、政府采购采购网和公共资源中心交易网实现了全流程电子化操作,切实做到“线下无交易、采购全监管、信息全公开”,有效提升政府采购监管能力、运行效率和服务水平。全面实现政府采购预算、计划备案、项目委托、采购文件编制、供应商线上报名、投标(响应)文件提交、线上开标评标、专家评审、中标(成交)结果公示、合同签订、合同公示与资金支付等全流程线上采购交易与管理,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规范化、透明化程度,提升政府采购效率和效益。
加大支持中小业企业力度,确保扶持政策落地见效。全面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鼓励取消履约保证金。全面禁止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收取任何无法律依据的保证金,降低企业参与成本。牵手银行、企业共同搭建“政采贷”融资服务平台,以“店小二”的身份做好“政采贷”政策的宣传、沟通和引导工作,支持供应商利用中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合同进行信用融资。2024年协助企业办理政府采购贷款450万元,解决企业资金周转难度,提高金融服务广度。坚决落实政府采购对中小微企业预留份额,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超过以上金额的采购项目,根据政策规定,面向中小微企业的预留份额提高至40%以上,截至目前预留比例达到96%。提高了中小微企业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推动中小微企业平稳发展,使中小微企业享受到了实实在在的政策红利。
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狠抓政府采购源头管控。通过夯实采购人采购需求主体责任、落实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及时指导组织履约验收等方式完善政府采购项目全流程在线监管。持续清理妨碍公平竞争的行为,严格遵循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权裁量基准,依法公平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不断破除歧视性、隐蔽性的政府采购壁垒。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机制,坚决禁止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歧视待遇及“量身定做”行为。及时处理质疑投诉举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及时进行查处,切实加强了对采购人、代理机构、供应商的监管,进一步打造公开透明、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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