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财政局: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 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近年来,民乐县财政局深入贯彻落实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精神,加强政府采购全链条管理,强化政府采购政策导向,聚焦创新监管、主体责任落实、减负增效等关键点,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蓄势赋能。

聚焦创新监管,推进智慧采购。民乐县财政局积极响应国家数字政府建设的要求,充分利用政府采购网络监管平台,通过在线动态监管信息公告、供应商投标、项目评审、合同签订、履约验收等政府采购关键环节,运用智慧监管新手段,做好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无缝监管,全面提升监管实效。

聚焦主体责任促进公平择优。通过建立采购人信用承诺制,实行关键节点行为预警通报,将政府采购纳入预算单位的目标考核等机制,引导采购人树立"主体责任"和"权责对等"意识。结合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着力破除各类针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组织形式、企业性质的隐性壁垒,打破地方保护和市场分割。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功能,严禁直接或变相设置企业规模、财务指标、企业经营年限、股权结构等指标限制,歧视中小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杜绝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和歧视待遇。

聚焦减负增效,加强业务指导。针对乡镇业务基础薄弱、缺乏专人专岗的情况,加强业务能力提升培训和政策信息推送,切实提高基层乡镇政府采购经办人员依法履职能力。

来源: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