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案”彰显大担当 司法赋能优营商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今年来,民乐县法院紧盯市场主体司法需求,持续畅通涉企纠纷“绿色通道”,构建“快立、快调、快确”全链条机制,让涉企纠纷驶入化解“快车道”。近日,民乐县法院高效审结一起涉互联网小额贷款合同纠纷案件,在依法保障金融企业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规范小额贷款行业经营、防范化解区域性金融风险注入司法动能,切实护航保障县域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案情速递:小标的案件里的“当日清零”

2024年8月,被告戎某通过满帮货运平台与原告贵州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签订电子借款协议,先后多次申请借款,累计借款本金4653元。借款期限届满后,戎某未按约定足额履行还款义务,原告经多次催收无果,遂向民乐县法院提起诉讼,主张被告支付剩余本金4653.45元、资金占用利息1149.66元及律师费600元,共计6403.11元。

收到起诉材料后,立案庭第一时间启动涉企纠纷优先甄别机制: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标的额较小,无实质性争议,完全符合先行调解条件。在征询双方当事人意愿后,案件当天即分流至特邀调解员手中进行先行调解。

调解过程中,调解员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双方”原则:

先“核账”:逐份核对电子借款合同、放款流水、还款记录,精准锁定欠款本金与合法利息区间,把事实“钉死”;

再“释法”:结合类案处置结果,向戎某讲清借款合同的法定约束力,算清“失信成本账”“执行风险账”,引导其理性面对债务;

后“找平衡”:针对原告“尽快回笼资金”的核心诉求,反复沟通协商,最终提出“全额还本金、减免附加费用”的弹性方案,一步步消解双方分歧。

多经轮协调,双方顺利达成调解协议:戎某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本金,原告自愿放弃利息、律师费等其余主张。协议达成当日,法院当场出具司法确认裁定书,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力,真正实现“当日调解、当日结案、当场确权”,从立案到纠纷化解全程不到24小时。

典型意义:小案件承载营商环境大民生

这起看似普通的“小案”,正是民乐县法院以司法温度护航营商环境的生动注脚。通过“立案分流—特邀调解—司法确认”的闭环机制,既为企业节省了诉讼时间与经济成本,也避免了诉讼对抗对中小微企业信用的潜在影响,实现“案结事了、企业减负、信用无忧”的多赢效果。

下一步,民乐县法院将持续锚定营商环境优化目标,深化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化解和多元解纷机制改革,以更高效、更便捷、更低成本的司法供给,为各类市场主体健康发展保驾护航,全力擦亮县域法治化营商环境“金名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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