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乐县财政局:构建现代化政府采购监管体系

民乐县财政局以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为引领,紧紧围绕“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信、廉洁高效”的目标,积极探索构建现代化政府采购监管体系,推动政府采购监管从“合规审查”向“全周期治理”转型,为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供了有力支撑。

聚焦制度建设,夯实全生命周期监管根基。立足民乐县域实际,构建覆盖需求编制、采购实施、合同签订、履约验收、资金支付、资产登记的全链条规则体系。严把需求关口,严格落实《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督促采购单位在项目启动前科学编制采购需求方案,建立采购需求公示和专家论证机制。强化履约验收闭环管理,明确验收责任主体、验收标准和异议处理流程,建立验收结果与资金支付刚性挂钩机制。完善内控体系建设,指导各采购单位建立政府采购内控机制,实行不相容岗位相互分离制度,推动采购人主体责任落地落实。

聚焦风险防控,建立多维度协同监管机制。着力构建“部门协同、社会参与、上下联动”的大监管格局。推进部门协同联动,建立健全与公安、市场监管的常态化信息共享和线索移送机制,对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线索及时移送相关机关处理,形成监管合力。畅通社会监督渠道,完善质疑投诉处理机制,切实维护供应商合法权益。主动公开政府采购投诉受理渠道和处理结果,倒逼采购活动更加公开透明。加强上下联动配合, 积极对接上级财政部门监管要求,及时报告重大事项和典型案例,确保监管不缺位、不失位。

聚焦能力提升,夯实监管队伍专业化基础。持续加强政府采购监管能力建设,着力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素质和履职水平。加强业务培训,定期组织采购人、代理机构、评审专家开展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政策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各方主体的依法采购意识。推行普法宣传常态化,通过推送政府采购政策解读和风险提示,引导采购各方主体依法依规参与采购活动。强化廉政风险防控, 将政府采购关键岗位纳入廉政风险重点防控范围,严格执行回避制度和利益冲突申报制度,筑牢廉洁从业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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