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建设全国统一大市场部署要求,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民乐县财政局立足监管职责,紧紧围绕“维护公平竞争秩序”这一主线,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制度约束,全力打造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强化制度刚性约束,严把政采审核关口。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要求采购人在编制采购需求时,充分开展需求论证,确保技术参数、性能指标的设置具有充分的市场竞争性;严禁将供应商注册资本、资产总额等规模条件作为资格要求或评审因素,切实降低中小企业参与门槛,从源头上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强化评审专家管理,确保评审客观公正。严格执行评审专家抽取使用管理规定,推行“不见面”评审模式,实行评审专家独立评审;组织开展评审专家政府采购相关业务知识培训,不断提升专家的业务水平和评审能力;建立健全评审专家动态管理和信用评价机制,将评审履职情况纳入专家信用档案,确保评审结果公正客观。
畅通维权救济渠道,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畅通政府采购投诉举报渠道,依法依规处理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举报,建立投诉受理、调查、处理、反馈闭环管理机制,严格落实投诉处理时限要求,有效维护供应商的合法权益;建立投诉处理结果公开制度,为完善监管措施提供参考依据,着力构建公平、透明的政府采购营商环境。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