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张掖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发改局、住建局、工信局、农业农村局:

《张掖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已经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协调推进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审议通过,并经水利专责组长同意。现印发你们,请做好组织实施。

 

 

 

张掖市水务局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掖市住建局     张掖市工信局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20

 

 

 

 

 

 

 

 

 

 

 

 

 

张掖市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加快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纲要》,全面实施黄河流域深度节水控水行动,切实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甘肃省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重大意义

张掖位于青藏高原和蒙古高原交汇的河西走廊中部,是国家西部重要的生态安全屏障,是祁连山重要的水源涵养区,是我国西部荒漠化防治屏障区,是丝绸之路的重要生态廊道和黄金通道。全市可利用水资源量26.5亿立方米,人均水量1250立方米,为全国平均水平的57%,属中度缺水地区。尤其是山丹县,人均水资源量只有600立方米,水资源严重紧缺。2020年,全市用水总量19.93亿立方米,万元GDP用水量较2015年下降34%,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建成中小型水库71座、大中型水闸35座、规模以上灌区27处、渠道28229公里,实施高效节水灌溉面积210万亩,保障了经济社会发展。受特殊自然地理和气候条件制约,加之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水资源短缺形势仍然十分严峻。张掖是全国首批节水型社会建设试点城市,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是贯彻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基本要求,是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是提升全市水安全保障水平的重要途径,对建设幸福美好新张掖、开创乡村振兴新局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二、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系列重要论述以及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把水资源作为最大刚性约束,全方位贯彻“四水四定”,以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为目标,通过补齐基础设施短板、加强水资源及节水监管、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推动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以节约用水扩大发展空间,以集约利用提升保障能力,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基础。

(二) 基本原则

节水优先、量水而行。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资源总量和强度控制,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强化水资源的最大刚性约束作用。将节水作为缓解区域水资源短缺问题的重要举措,统筹优化生产生活生态用水结构,推进深度节水控水行动,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节约转变。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立足水资源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条件,对标国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统筹布局,综合施策。围绕南部浅山区、中部平原区、北部荒漠区等重点区域,聚焦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等重点领域,加快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补齐短板、完善体系。针对我市节水、供水等方面的短板和弱项,结合乡村振兴、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对水利保障的要求,统筹节水开源、提质增效等综合措施,深入开展“四抓一打通”等重大行动,不断完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程网络体系。

机制创新、两手发力。加快推进水权、水价、水利投融资等重点领域改革,健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政策法规和体制机制,发挥市场和政府两手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

(三) 主要目标

2025年,节水行动取得重大进展,经济社会用水量控制在20.41亿立方米以内,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达到省级下达控制指标,城市再生水回用率达到30%,农业灌溉水利用系数达到0.625。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基本建立,水量分配得到有效落实。区域性供水网络体系不断完善,水资源调配能力显著增强。

2030年,水资源刚性约束机制全面建立,用水效率和效益显著提高。经济社会用水总量控制在20.71亿立方米以内,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5,水资源节约利用水平达到国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四抓一打通”取得重大进展,“骨干+区域+城市+农村+智慧”五大水网建设持续推进,区域性缺水局面明显改善,流域水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升。

序号

指标

2020

2025

2030

属性

一、水资源刚性约束

1

用水总量(亿m3

20.11

20.41

20.71

约束性

二、水资源节约利用

2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6

0.625

0.65

约束性

3

万元GDP用水量降幅%

34

达到省级下达控制指标

约束性

4

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降幅(%

26.3

达到省级下达控制指标

预期性

5

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

-

10

10

预期性

6

缺水城市再生水回用率(%

20

30

35

预期性

三、水资源配置网络

7

农村自来水普及率(%

95

100

100

预期性

8

具有应急备用水源的城市比例(%*

100

100

100

预期性

9

新增水库总库容(亿m3

-

0.1

0.1

预期性

四、水资源监管能力

10

重要水利工程智能化控制率(%

-

60

85

预期性

11

规模以上取用水户在线监测率(%

60

100

100

预期性

 :带*的内容中的城市特指甘州区。

(四) 总体布局

根据实施范围内各区域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发展布局和水资源禀赋条件,将实施范围划分为南部浅山区、中部平原区、北部荒漠区三个区域进行布局,分区施策。

南部浅山区——养水源、保生态。包括市域内祁连山国家公园、祁连山浅山区及山前绿洲区。该区域以保护河流源头水为重点,加强河流源头区、水源涵养区生态保护与修复,强化重要水源补给生态功能区水生态保护。加强水土保持和山洪灾害综合防治,推动生态建设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中部平原区——优配水、提质效。包括黑河沿岸平原区、大部分农业灌溉区及城镇建成区,是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核心动力区。本区域水资源配置体系较为完善,围绕已建重点水源工程,加强续建配套与拓展延伸,提升水资源配置效率与效益。实施灌区现代化改造,建设现代农业高效节水灌溉示范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和节水改造。扩大城市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将非常规水纳入区域水资源统一配置。

北部荒漠区——治风沙、促修复。包括北部沿山地带(含甘州区的平山湖乡,临泽县的板桥镇、平川镇北部地区及高台县的合黎山一带等),该区域在尊重自然、遵循规律基础上,以风沙口、风沙源和荒漠区治理为重点,推进水土治理工程建设,加快构建沙漠锁边林和防风固沙带,筑牢生态安全屏障。

三、重点任务

(一) 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

1.健全水资源约束指标体系

严格用水总量和强度控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制定年度取用水计划,年用水量1万立方米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单位实现计划用水全覆盖。健全市、县用水总量管控指标体系,探索将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具体河流和水源,有条件的地区推动将水量指标配水到田、配水到户。分解落实并考核县级以上地方各级行政区万元GDP用水量、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等指标。制定市县区地下水水量与水位“双控”指标

落实方案,以地下水超采区为重点,加强地下水开发利用监督管理。结合水资源条件和经济社会发展状况,按照节水灌溉定额核定灌区用水指标,缺水严重地区推行非充分灌溉,新建能源工业必须达到国内先进节水水平。鼓励县区结合实际,按照《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以更为先进的标准制定本地区用水定额。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实施范围内涉及各县区政府,以下均需涉及各县区政府负责落实,不再列出)

落实水量指标分配。配合省上开展重点河流水量分配工作,落实国家和省上下达的重要河流水量分配方案,开展市县水量指标细化。加强工程、区域水量指标衔接和闭合,建立水量指标“点、线、面”一套账。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局)

推进河流生态流量确定与管理。对已确定生态流量的黑河、西大河、山丹河等河流,按水利部和省水利厅生态流量保障方案确定计划,建立监测预警机制和管控责任制,强化生态流量监督落实。加强对水电站的生态流量监管力度,保障河流生态流量及时足额下泄。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强化水资源承载能力约束

落实国家对水资源承载分区管控要求,配合上级单位定期开展水资源承载状况动态评估工作,配合完成水资源超载区、临界区、非超载区范围划定。对已判定的水资源超载区,制定超载区治理方案,在超载评估结果解除之前,暂停审批相应水源的新增取水许可,加快推进水资源超载综合治理。对临界区加强用水情况监测,建立预警机制,暂停审批高耗水项目新增取水许可,执行严格的用水定额和节水标准,防止出现超载。用水指标紧缺、用水矛盾突出的县区,鼓励通过水权转让置换解决新增用水刚性需求。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严格全过程取用水管理

推进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完成取水口核查登记任务,摸清取水口及取用水管理现状。按照《甘肃省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实施方案》要求,深入开展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核查登记反映出的取用水方面的问题,开展分析判断区域取用水状况、建立问题整改台账、组织实施整改、建章立制四大任务,依法规范取用水行为,推进取用水秩序明显好转。在整改工作基础上,建立健全取用水管理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强化水资源论证和取水许可管理。强化规划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的实施,进一步发挥水资源论证在区域发展、相关规划和项目建设布局中的约束作用。严格实行取水许可制度,加强取水过程全过程监管和动态管理,取水许可延续换证时,按实际用水和实施节水要求重新核定许可水量,对长期存在指标闲置的工程核减取水指标,盘活取水指标存量,促进区域水资源优化配置。全面开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节水评价工作,根据节水评价成果,从严从紧核定取水许可水量。强化水资源管理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形成“一县一单”,要求县区限期整改,将水资源及节水管理的主要指标纳入地方政绩考核范围。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

4.加强水资源监测体系建设

完善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加强对农业、工业、生活、生态环境补水四类用水户涉水信息管理,在国家和省级重点监控名录用水单位基础上,建立完善市级重点监控用水单位名录,将年用水量50万立方米及以上的工业和服务业、1万亩以上的中型灌区等用水单位全部纳入重点用水单位名录。按照“先进库、后有数”的原则,健全用水统计工作体系,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要依法开展用水统计调查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加强取用水计量监测。实施《甘肃省取水口监测计量体系建设实施方案》,完成地表水年许可水量50万立方米以上、5万亩以上的大中型灌区渠首取水口在线计量监测,提升取水计量监管能力,逐步实行“一井一证一监控”。推动工业园区、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用水计量监测全覆盖。全面推进城市居民“一户一表”改造,积极推广智能水表。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住建局;参与单位:市工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提升水资源智慧化管理水平。围绕生态流量管控、水资源统一调度、用水总量控制等方面,配合省水利厅进一步完善流域水资源监测系统建设。配合上级部门建设取水许可监管平台,实现主要河流规模以上取水口全面动态监管。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

(二) 有效增强供水保障能力

1.科学配置水资源

用好水资源。在深度节水控水的基础上,以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刚性合理用水需求为导向,采取“减需、增供”相结合的举措,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格局,提升配置效率。严禁审批开荒造地项目、高耗水项目、“挖湖造景”建设大水面人造景观等浪费水资源类项目。统筹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河道内生态环境用水需求,开展黑河水资源统一调度,保障区域供水安全。建设一批以小型水库为代表的调蓄工程,实现水资源丰枯调配。

盘活水指标。水资源配置方案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及时调整优化,该调则调,水量指标向配套工程建设好、用水需求增长快、生态补水需求大的县区倾斜。各县区加强对本区域用水指标的清理核算,在取用水控制指标内,通过节水等措施减少用水的地区应及时退减取水指标,为区域内新建工程腾出空间。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林业局、市农业农村局)

2.完善供水网络体系

实施重大引调水工程按照确有所需、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原则,以合理开源、适度引调水为重点,推动构建以现有水源工程为骨干,已建引提调工程富余水量、洪水、再生水等蓄滞洪为调配的供水体系,保障城乡居民和工业园区用水。以适当开源原则解决区域供水矛盾,积极推进西大河引水工程,以利缓解山丹县紧张缺水局面,促进水资源与人口、经济布局均衡协调发展。

推进重点工程提质增效“十四五”期间,加快水库、塘坝等调蓄设施建设,有侧重开展中小型水库清淤挖潜,有序推进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积极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推动现有水利工程提质增效,形成以水库、枢纽、干支渠系等工程为骨干的供水网络,提升区域供水保障水平。

加快重点区域供水工程建设。按照“拓大网、联小网、强骨干、成系统”的建设思路,在用好现有调蓄设施的基础上,通过建设水源工程、供水工程、水系连通,加快构建“三水互补、全市一体”的水资源供给体系,优化区域、流域水资源配置格局。实施甘州区酥油口下库、高台县山城河、民乐县小堵麻等水库工程建设,提升重点区域供水保障能力。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3.提高城乡供水保障

提升城市供水保障能力。以“水源稳定、水质良好、保障有力、应急有备”为目标,通过推进供水水源工程建设,构建多水源保障的城市供水体系。强化不同水源间的统筹安排和协同调度,加快应急备用水源取水、输水、供水基础设施和保障能力建设,确保可快速启动。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参与单位: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三个一批工程”,通过水源置换、管网延伸等工程措施,扩大规模化供水覆盖范围,有序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逐步实现城乡供水“同网、同质、同价、同服务”。强化工程日常维修养护,分批、分区不断推进老旧供水工程和管网升级改造,巩固好已建农村供水工程。提升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护水平,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从“源头”到“龙头”的日常管护制度机制,有序开展农村供水化信息化建设,积极探索推进供水体制改革,创新管理服务模式,通过信息化系统建设、普及“村表总控、户表精控”管理方式,试点水厂专业化管理,企业化运作模式,建立农村供水工程良性运行的长效机制。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 推进农业节水增效

1.坚持以水定地

根据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资源条件,合理控制农业用水总量,引导农业适水种植、量水生产。适度推动养殖业、中草药等特色产业发展和非耕地设施农业发展。严格控制灌溉规模,落实规划核定的配水面积,实施高效节水、农业种植结构调整等措施,有序退减灌溉水量,逐步实现“还水于河”。实施山丹河及西大河流域以水而定、量水而行示范区项目。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推进农业用水集约化发展

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适应土地规模化经营发展趋势,加快农业灌溉规模化、集约化、现代化发展,用完善的灌溉基础设施,支撑和促进土地集约化经营。支持实施联户经营、农地托管、“企业+合作社+农户”“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户”等多种形式的土地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模式。在水权确权、保障农户利益的前提下,由政府组织领导土地平整,通过土地流转、水权确权和转让,积极推进灌区土地适度规模经营。支持市内水利、农业等行业龙头企业参与流转土地,投资建设高效节水灌溉项目,提升集约化经营管理水平。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

推进农业灌溉模式变革。以土地集约化经营为基础,推进水肥一体化等现代农业灌溉模式,对于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的地区,探索以灌区或农场为单元整片推进,强化示范引领和辐射带动作用,探索开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示范区建设。加快构建与土地集约化经营相适应的水利工程建设、水资源管理模式,积极推进政府投资建设水源和骨干工程系统,企业配套田间灌溉系统的水利工程建设模式,探索开展水管单位或供水企业与用水户(企业)协商确定水价等方式,激发社会资本投入农业灌溉工程的积极性。强化农业节水增效。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科技局)

3.完善农业节水设施

实施大中型灌区现代化改造。按照布局合理、重点突出、分类指导、次推进的总体要求,在基础条件较好的大中型灌区,通过提升水源工程、完善干支渠灌溉供水体系、推进灌区智能化改造,巩固提高灌区输配水能力和运行管理能力,推动建立水土资源优化、灌排设施先进、灌溉机制创新、管理手段智慧、生态环境友好的现代化灌区。加快促进大中小型灌区水资源高效利用,以黑河、梨园河沿岸大中型灌区提升改造为重点,辅之以沿山中小型灌区节水改造,优化供水结构,扩大供水效益。因地制宜发展牧区草场节水灌溉,稳步推进牧区高效节水灌溉饲草料地建设。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4.推广农田节水灌溉

规模化发展高效节水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规模化推广喷灌、微灌、低压管道输水灌溉、水肥一体化、覆盖保墒等节水技术,改造一批、发展一批、提升一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普及推广田间农艺节水技术。全面普及膜下滴灌、垄膜沟灌等农田节水技术。推进灌溉试验和农田土壤墒情监测,加大田间节水设施建设和管护力度,完善微循环灌排体系。2025年前,建设一批微灌水肥一体化自动控制示范区。

(牵头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水务局)

(四) 提高工业节水成效

1.落实以水定产

根据当地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经济、产业布局,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工业产业体系。新建、改建、扩建高耗水企业,必须符合甘肃主体功能区划以及相关生态管控的要求。严格市场准入,对列入《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的工艺、技术和装备的项目,不予批准取水许可。对祁连山生态功能区域,严格控制高耗水工业布局。控制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推进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实现工业用水的集约化。推进张掖风光水多能互补基地建设,优化能源结构,减少化石能源对水资源的消耗。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

2.加大工业节水改造力度

推动高耗水行业节水。严格对重点行业进行取水定额管理,对超过取水定额标准的企业分类分步限期实施节水改造,实行超定额部分累进加价制度,适当拉大高耗水行业与其他行业用水价差。在火力发电、有色、建材、化工等行业探索开展重点用水企业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引导企业水效对标达标,提升用水效率。积极开展节水型企业建设

推广先进工业节水技术。大力推广高效冷却、洗涤、循环用水、废污水再生利用、高耗水生产工艺替代等先进节水工艺和技术,淘汰落后的技术装备。支持企业开展节水技术改造及再生水回用改造,对重点企业定期开展水平衡测试和用水审计2025年,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达到行业标准要求。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推行水循环梯级利用

加快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以节水为重点内容的水资源循环利用改造,加快节水及水循环利用设施建设,推动企业间串联用水、分质用水,一水多用和循环利用。新建企业和园区应在规划布局时统筹考虑,推动企业间的用水系统集成优化。

(牵头单位:市工信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五) 推进城乡生活节水

1.落实以水定城

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充分考虑人民群众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约束,促进人口科学合理布局。探索实施生态搬迁、避险移民等民生工程,引导山区群众下山入川、出山进城,向水土资源较好地区转移。严格落实城市规划水资源论证,合理规划城市和人口发展。对降水量200-400毫米的地区,生态修复和荒山荒坡绿化原则上以低矮灌木和草本植物为主,减少乔木种植面积,严格限制大规模种树营造景观林。坚决遏制“造湖大跃进”,建立排查整治各类人造水面景观长效机制,严把引水调蓄项目准入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强化城乡生活节水

推进节水型城市建设。针对老城区管网年久失修、漏损严重等问题,开展水平衡测试,加快制定和实施供水管网改造建设实施方案,推进老旧破损管网更新改造,开展城区公共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着力降低城镇供水管网漏损。到2025年,城市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降低到10%2030年进一步降低管网漏损,控制在10%以内。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深入开展公共领域节水。大力普及节水器具,新建、改扩建公共建筑必须安装节水器具,深入开展宾馆、饭店、市场、医院、学校、行政机关单位等办公楼实施落后用水器具改造,建成一批节水载体。2025年,市政府机构率先建成节水机关,普通高等院校力争建成节水型高校。2030年,各县区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建成节水型机关。结合村镇生活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与改造、农村“厕所革命”,加快农村生活节水器具推广。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

3.开展高耗水服务业节水

从严控制洗浴、洗车、人工滑雪场、洗涤、宾馆等高耗水服务业,加强用水定额管理,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政策。开展供水管网、绿化浇灌系统等节水诊断,推广绿色建筑节水措施,积极推广循环用水技术、设备与工艺。加快城市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与改造,大力提升污水资源化利用能力,鼓励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市绿化、道路清扫、车辆冲洗和建筑施工等优先使用再生水,提高再生水利用水平。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 加大非常规水利用

1.促进污水资源化利用

大力推动城镇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以城镇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改造为抓手,加快推进污水再生利用设施建设,结合现有污水处理厂,科学制定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规模与布局,扩大污水收集管网覆盖范围。鼓励城市生态景观、工业生产、城镇绿化、环境卫生和建筑施工等行业优先使用再生水。鼓励具备条件的县(区)建设分散式、小型化污水处理回用设施,对市政管网未覆盖的小区、学习、企事业单位生活污水进行达标处理后实现就近回用。2025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0%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到2030年,城市污水处理率达到95%以上,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5%以上。

(牵头单位:市住建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工信局)

积极推动工业废水资源化利用。完善工业企业、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提高运营管理水平,确保工业废水达标排放。推进现有企业和园区开展绿色高质量转型升级和循环化改造,推行废水循环利用,鼓励企业实行一水多用、串联用水,提高工业用水的重复利用率。开展工业废水再生利用水质监测评价和用水管理,培育废水处理回用专业技术服务支撑体系,搭建服务平台,鼓励运用特许经营、委托营运等专业化市场模式实施废水处理回用技术改造项目。

(牵头单位:工信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发展改革委)

稳妥推进农业农村污水资源化利用。因地制宜选用分户处理、村组处理、混合使用等多种形式收集处理污水模式,试点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技术,对城郊村可就近纳入城镇污水管网,推动农村生活污水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处理后的再生水满足水质标准要求前提下就地作为绿化用水再利用。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为重点,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促进种养结合农牧循环发展进一步提高农牧业水资源利用效率。

(牵头单位:务局农业农村生态环境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

(七) 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构建健康的自然水循环和社会水循环,实现水城共融、人水和谐。坚持“节水即减排”“节水即治污”理念,在取水、用水、水处理、污水资源化利用等全过程中强化节水,减少新鲜水取用量、污水产生量和处理量,降低城市水系统运行过程中的能耗物耗等。探索“供—排—净—治”设施建设运维一体化改革,强化城市水系统管理体系化水平。示范推广资源能源标杆再生水厂,减少污水处理能源消耗和碳排放。鼓励具备条件的供水、水处理企业,因地制宜发展沼气发电、分布式光伏发电,推广区域热电冷联供。结合城市更新行动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等,提升数字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

(八) 深化体制机制改革

1.完善节水产业政策

完善节水产业服务体系,扶持和培育高新节水装备制造业,培育具有竞争力的大型现代节水服务企业。落实《水效标识管理办法》,积极推行水效标识建设,扩大产品覆盖类型,提高水效标准及推广途径,在用水产品、用水企业、灌区、公共机构和节水型城市全面开展水效领跑者引领行动,积极推荐水效领跑者,树立节水先进标杆。创新合同节水管理模式,拓展合同节水管理服务范围和深度。建立健全节水服务市场,积极引导企业投身节水服务。鼓励企业投身节水控水技术产品研发,建立节水控水产品市场。健全节水标准体系,及时更新水效标准、用水定额,做好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工信局、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2.创新市场机制

深化水价改革。推动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激励提升供水质量、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价格形成和动态调整机制。持续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将农业水价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井河混灌区要统筹地表水、地下水价格,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地下水水价应略高于地表水水价,对超定额取用地下水的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确保用好地表水、少用地下水。对于通过土地流转承包经营,种植产出效益高、水价承受能力强的用水企业,适当提高水价标准。深化城镇供水价格改革,根据“准许成本加合理收益”原则,科学合理核定城镇供水价格,适时完善居民阶梯水价制度,全面实施城镇非居民用水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投资运营。

(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推进水权市场化交易。按照市政府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和地下水管控指标,进一步明晰区域用水权。严格取水许可管理,科学核定取用水户许可水量,明晰用水户水权。建立健全水资源交易制度,规范交易平台建设和运营,推进地区间、行业间、用水户间等水权交易,实现节约水量跨区域、跨行业流转。鼓励取水权人通过节约使用水资源有偿转让相应取水权,用水权流转促进用水效率和效益提升。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拓宽投融资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的同时,创新投融资机制,拓宽投资渠道,加大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投资力度,强化配套资金落实措施,用足金融优惠政策,积极开展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融资支持水利建设。建立健全节水、供水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多元化投融资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对符合贷款条件的节水项目优先给予支持。建立健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机制,鼓励社会资本以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多种形式参与有一定收益的节水、供水项目建设和运营。完善优惠和扶持政策,通过先建后补、以奖代补等形式,吸引社会资本参与中小型节水、供水项目的建设运营。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银保监局)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把党的领导贯穿到用水治水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的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效落实。完善政府主导、水利抓总、行业分工负责的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管理体制。发挥张掖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领导小组水利专责组职能,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和措施。各县区政府及其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履行职责,强化监督检查,抓好本地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二) 加强统筹协调

县区政府及其发展改革、水行政主管等部门要对应相关职责,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计划,细化分解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要求,指导各地有序开展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工作。完善上下贯通、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建立市直部门协作配合、市县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逐级落实的工作格局。各县区水行政主管部门要制定本地区实施方案或工作计划。县区政府有关部门要大力配合,建立方案实施情况跟踪分析和目标考核制度。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三) 强化监督考核

按照强监管要求,逐步建立各级水资源管理目标责任制,完善监督考核工作机制。强化对重点地区、领域、行业、产品进行节水监督检查。采用日常考核与终期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发挥部门协同作用,开展监督检查、自查和抽查工作,强化问题整改,发挥考核导向作用,组织做好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工作。各部门定期向社会公告监督检查结果,日常监督检查结果纳入到综合考评。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和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设立举报信箱、举报电话、微信公众号,建立公开透明的公众监管机制。

(牵头单位:市水务局;参与单位:各部门按职责分工共同推进)

(四) 加大宣传力度

结合世界水日、中国水周、全国城市节水周等主题,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国情水情教育,持久开展水利发展宣传教育,做好《甘肃省节约用水条例》等法规的宣贯工作,提高全社会的水忧患和亲水、护水意识,增强公众水安全风险意识。强化水行政主管部门的供用水管理和服务职责,加强水资源知识普及、信息公开和政策解读,鼓励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爱水、节水行动。建设水情教育社会实践基地,发挥水利工程展馆、节水示范园区、重点水利工程等平台作用,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宣传实践,激发全社会参与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积极性。

(牵头单位:市教育局、市水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参与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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