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水务局 张掖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
《张掖市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水务局、发展改革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

现将《张掖市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印发你们,请按照方案要求,认真抓好改革任务落实,不断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巩固改革成果,建立农业节水长效机制

 

 

张掖市水务局          张掖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张掖市财政局          张掖市农业农村局

 

2022年82

 

 

 

 

 

 

 

 

 

 

 

 

张掖市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方案

 

为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促进水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按照国家发改委、水利部、财政部、农业部《关于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017号)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的实施意见》(市委发【2022】21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治水方针,以完善水权制度为基础,以健全水价形成机制为核心,以创新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为动力,深入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强化农业用水刚性约束,建立健全反映水资源稀缺程度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推动农业用水方式由粗放向节约集约转变,助力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提高水资源承载能力,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总体目标

用4年左右时间,建立健全合理反映供水成本、水资源稀缺程度,有利于节水和水利工程良性运行的水价形成机制。

到2022年底,健全水权制度,农业用水全部实现计量供水,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到2023年底,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基本实行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

到2025年底,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普遍实行,农业种植结构优化调整。

三、重点任务

(一)健全农业水权制度,完善农业供水计量设施建设,实行农业用水总量控制和定额管理。

以县级行政区域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基础,明确水权,把指标逐级细化分解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用水合作组织、农户等用水主体,落实到具体水源。

通过灌区续建配套、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加快计量体系建设。新建、改扩建工程要同步建设计量设施,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配套到斗渠口及以下。灌溉机电井全部安装智能化计量设施,精准计量到井、到农户。到2022年底,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井(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超采区所有取水井,必须全部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市级平台。

(二)农业用水价格总体达到运行维护成本,基本实行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

地表水水价:2016年以来未开展过成本监审的甘州区、高台县、民乐县,应在2022年底前完成大中型灌区骨干工程成本测算和监审工作。其他县区根据已监审的价格,适时进行价格调整。县级水务部门负责供水成本的测算,发改部门对测算成果进行监审后,经县区政府批复执行。

地下水水价:根据《甘肃省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实施方案》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保护的实施意见》确定的地下水价高于地表水价的原则,各县区水务局要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灌区进行地下水供水成本调查或测算,综合考虑供水成本、农业增产增效、高效节水发展、水资源稀缺程度以及用户承受能力等因素,确定农业灌溉地下水水价。发改部门对测算成果进行监审后,经县区政府批复执行。

实行分类水价和分档水价各县区统筹考虑用水量、生产效益、区域农业发展政策等,合理确定粮食作物和经济作物的用水价格,尤其是以工厂化管理和运行,种植用水量大或高附加值经济作物的用水企业或用水户,用水价格应适当高于当地农业用水价格。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各县区结合实际,合理制定阶梯和加价幅度,促进农业节水。

(三)建立可持续的农业用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政策普遍实行

统筹考虑水利工程运行维护成本、节水成效、调价幅度、财力状况等,建立科学、合理、可持续的奖补机制,明确奖补对象、方式、标准、程序、以及资金来源等。根据节水量,对采取节水措施、调整种植结构节水规模经营主体、农民用水合作组织或农户给予节水奖励。对定额内节水,可根据节水量及奖励标准,选择现金返还、水权回购、节水设施购置补贴等形式给予奖励。多渠道筹集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资金,通过争取各级财政补助、以及水费和超定额累进加价收入等落实资金。

(四)农业种植结构实现优化调整。坚持以水定地,合理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扩大低耗水、高效益作物种植比例,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品种,禁止地下水用于洋葱等高耗水作物灌溉。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优先保证粮食作物种植,保证粮食生产安全。

(五)加强水费计收管理按照水费计收管理要求,建立健全水费收缴管理制度,规范水费收缴使用管理行为。逐步推行“凭票供水、配水到组、收费到户”的收费制度,落实水量、水价、水费“三公开”制度,增强水费计征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乱加价、乱收费。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加强领导,把深化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有序做好改革“回头看”,防止 “一边改、一边丢”,确保“改一处、成一处”,巩固拓展改革成果,因地制宜动态调整农业水价,持续强化工程管护,建立促进农业节水长效机制。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按照职责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加大对各县区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指导力度,形成工作合力,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各县区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间节点,保证改革工作稳步推进。

(三)加强水资源管理。认真落实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管灌溉就要管总量,管用水就要管配置,要将总量指标和年度用水计划逐级分解落实,加强监督,动态控制。实施国家节水行动,大力推广管灌、滴灌等节水灌溉方式和水肥一体化等农业节水技术,实现设施节水、技术节水与管理节水的有机协同。
    (四)广泛宣传动员。要加强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工作的宣传,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报纸等新闻媒介,大力宣传水权水价改革的目的意义、目标任务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水权水价改革对保护水资源、促进节约用水、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作用,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和广泛参与,营造良好的改革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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