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中央及省属驻张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地下水管理,推进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根据国务院《地下水管理条例》和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农业农村部《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目的意义

地下水是水资源的重要组成部分。地下水具有重要的资源属性和生态功能,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自然资源,是重要的供水水源和应急抗旱水源,也是维系良好生态环境的主要因素。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地下水管理和保护。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地下水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指出确保地下水质量和可持续利用是重大的生态工程和民生工程。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地下水管理,明确地下水超采区、限采区范围,积极开展地下水综合治理,全市地下水水位下降速率减缓,超采面积趋于稳定。但也要清醒看到,部分县区水资源节约集约程度不高,地下水局部水位下降问题依然存在,水安全保障能力不够强,执法监管水平亟需提高,加强地下水管理依然任重道远。各县区和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地下水管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扛牢管水治水政治责任,增强水忧患意识、水危机意识,坚持把加强地下水管理和地下水超采治理作为事关全局的大事抓实抓细,走好水安全有效保障、水资源高效利用、水生态明显改善的集约节约发展之路。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贯彻“四水四定”原则,强化地下水取水总量、水位“双控”管理,科学配置、合理利用、精准管控、深度节水,推动实现地下水可持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总量控制、定额管理。在水资源开发利用总量指标的约束下,科学评价区域地下水资源状况,合理确定地下水可开采量,明细用水户水权指标,严格以供定需,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配水到户、轮次控制,精准管控配置农业生产用水,有效减少地下水用水量。

——节水优先、量水而行。坚持以水定城、以水定地、以水定人、以水定产,推进深度节水控水行动,通过工程节水、管理节水、结构节水、公共节水、制度节水,实现节水减损、节水减排和节水增利、节水增效,促进用水方式由粗放向集约节约转变。

——整体推进、重点突破。立足水资源基础条件,紧盯地下水超采重点区域,采取控采限量、高效节水、水源置换、种植结构调整、灌溉面积退减等措施,压减地下水超采水量,降低地下水资源的消耗总量和强度。

——创新机制、两手发力。推进水权水价综合改革,健全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制度,完善地下水价格调整机制,发挥市场和政府作用,激发全社会节水内生动力,调动全社会力量参与节水护水。

(三)主要目标

——到2025年,地下水监测体系建立,地下水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地下水用水总量得到有效控制,水资源利用效率和效益持续提高,水生态治理保护工作全面加强,地下水超采区面积趋于稳定,不再出现新的超采区。

——到2030年,地下水监管能力进一步提升,水安全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达到国内同类地区先进水平,地下水超采区面积逐步缩小,大部分地下水超采区水位趋于稳定,水生态环境得到改善和修复。

三、重点任务

(一)实施地下水分区管理。根据地下水资源禀赋、开发利用强度、地下水超采程度等条件,将全市地下水管控区分为严格控制区、重点管控区、一般管控区,实行分区施策、精准管控。管控范围由市水务局按照《地下水超采区评价导则》(GB/T 34968-2017)和水利部《全国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技术大纲》等有关规定,定期开展评估,实施动态调整。

地下水严格控制区。范围包括山丹县东乐镇、清泉镇、位奇镇,肃南县明花乡和高台县骆驼城镇。以上区域禁止新批新打机井,严格控制旧井更新,确需更新改造旧井的实行“关旧打新”,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审批,确保地下水取水量只减不增。区域内地下水水位年下降1米以上且持续下降达3年以上的,该区域暂停旧井更新,退减地下水灌溉面积,逐年关闭机井,遏制地下水位下降趋势。

地下水重点管控区。范围为省政府确定的甘州区中型超采区、临泽县中型超采区、临泽县小型超采区、高台县中型超采区、山丹县中型超采区、民乐县中型超采区、肃南县中型超采区七处地下水超采区,扣除地下水严区之外的区域。该区域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区域内确需新建地下水取水井的要在现有地下水开采总量控制指标和现有机井内调剂解决旧井更新实行“关旧打新”,经县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审批,确保地下水取水量只减不增。

地下水一般管控区。范围为严格管控区和重点管控区之外的其它区域。该区域新打机井和旧井更新改造要合理布局,严格水资源论证和取水审批,控制地下水取水量和开采强度,保持地下水位变幅稳定。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各县区党委、政府。以下各项任务均需各县区党委、政府落实,不再逐一列出)

(二)严格控制用水总量。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全面落实市政府下达的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合理分配地表水、地下水,在地下水允许开采量内,确定地下水用水量指标,并将指标分解到生活、生产、生态各用水行业、用水单元。农业用地下水指标分解到乡镇、村社和用水户,落实到地亩,具体到每一眼机井、每一灌溉轮次。地表水满足灌溉的区域禁止使用地下水,井河混灌区尽量压减地下水。按照《甘肃省行业用水定额》确定的主要农作物、工业产品和服务行业用水定额标准,核定各用水户用水指标,指标不足的要调整种植结构。各级政府要制定年度取用水计划,按轮次配水管水控水。每年灌溉前,逐级审核上报作物种植面积和轮次用水计划,利用已建的地下水管理平台,严格执行刷卡用水(先申请、再充卡、后使用)。用水户在指标内按轮次购买使用水量,按轮次控制取水量。机井控制智能化程度低的用水户(村社),采取以电控水。电力部门配合水利部门做好管控工作,确保不突破用水总量指标。(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国网张掖供电公司)

(三)坚决落实以水而定、量水而行。坚持节水优先,推进国家节水行动和环境空间管控,城市发展、产业布局、农业生产、国土绿化要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相协调。坚持以水定地。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扩大低耗水、高效益作物种植比例,选育推广耐旱农作物品种,禁止地下水用于洋葱等高耗水作物灌溉。控制灌溉规模,严禁审批开荒造地新增地下水用水项目。在地下水超采区实施轮作休耕,促进资源可持续利用。坚持以水定产。合理确定产业布局,调整产业结构,引导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构建与水资源承载能力相适应的现代产业体系。控制高耗水行业新增产能,推进工业企业向工业园区集聚,实现工业用水的集约化,深化工业节水,促进降耗减排。严格市场准入,严禁审批列入《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的项目。坚持以水定城。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的基础作用,强化城镇开发边界管控。充分考虑水资源的承载能力,合理规划城市和人口发展,降低城镇管网漏损,严控高耗水服务业用水。国土绿化要遵循节水原则,宜绿则绿、宜荒则荒、宜灌则灌。严禁规划审批建设无灌溉需求的大水面“挖湖造景”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林草局、市财政局)

(四)发展高效节水灌溉。实施农业节水增效行动,大力发展适水农业、高效农业,推广节水新技术。以土地集约化、规模化经营为基础,以国家节水示范区建设为重点,规模化推进高效节水灌溉,对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进行系统改造提升。因地制宜推广节水灌溉模式,重点发展膜下滴灌、水肥一体化及垄膜沟灌等集成节水技术,适度发展温室微灌。按照合理布局、突出重点、分类指导、梯次推进的要求,有序开展灌区续建配套和现代化改造,建成一批节水高效、设施完善、管理科学、生态良好的现代化节水型灌区。优化高效节水工程灌溉水源配置,地下水灌溉区域内的高效节水灌溉工程要积极创造条件利用地表水,严禁用地下水置换地表水,严禁新增地下水取水量。(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务局)

(五)深化水权水价改革。认真落实《甘肃省关于进一步深化水价形成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入开展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逐步将农业水价提高到完全成本水平,通过价格杠杆激励节水增效。实行“基本水价+计量水价”,按照地下水价高于地表水价的原则,由发展改革、水务部门制定地下水水价具体方案。按照《张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批转市水务局等四部门关于深化水权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要求,实行水价累进加价制度。建立健全水权交易制度,推进县域间、行业间、用水户间水权交易。鼓励取水权人有偿转让闲置、节余水权指标,提升用水效率和效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

(六)推进地下水超采区水源替代工程建设。在地表水源条件好的区域,规划地表水源工程,用地表水替代地下水。充分发挥地下水超采治理调蓄工程和水源工程使用效益,减少农业灌溉地下水取水量。鼓励井河混灌区冬灌和春灌使用地表水灌溉,回补地下水。有条件的区域,探索利用现有湿地、河道、水系、蓄滞洪区,人工调配地表水回补地下水。(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七)加强水源热泵管理。全市范围内禁止规划、新建地下水源热泵,已建水源热泵必须在取、回水井安装在线计量设施,必须同层等量回灌,防止地下水污染和水资源浪费。不能完全回灌的,限期关停退出。城市供热管网覆盖范围内的地下水源热泵有序关停,采用其他方式供暖。(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

(八)强化地下水动态监测。聚焦地下水水位,主动衔接省自然资源和省水文部门,优化地下水监测站网布局,充分利用已建国家地下水监测站点,准确掌握地下水水位动态,科学分析地下水位变化特征,研究调整地下水超采区治理措施。各县区要补充完善地下水监测井,有地下水开采井的乡镇,原则上要有一眼水位观测井。(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局)

(九)加快取水计量设施建设。所有地下水取水井必须安装计量设施。各县区要强化财政投入,引入金融和社会资本,多渠道筹集地下水取水计量设施建设资金,加快地下水取水计量设施建设,提升取水在线监测率,将计量监测数据全部纳入县级平台管理。到2022年底,对规模以上地下水取水井(年许可水量5万立方米以上)、地下水超采区所有取水井,必须全部安装在线计量设施,监测数据实时上传至市级水生态保护监控信息系统平台。到2025年底,建成系统完整的地下水监测计量体系。(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市场监管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张掖市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推进全市地下水管理工作。县区党委、政府是地下水管理的责任主体,要将地下水管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二)强化统筹协调。市直相关部门要切实增强责任意识,按照工作分工,认真履行职责。各县区要制定实施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建立部门协作机制和执行有力的组织体系,形成齐抓共管工作格局,切实加强地下水管理工作。

(三)严格监督考核。发挥考核约束激励作用,把地下水管理工作作为县区河湖长制、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工作责任不落实、任务推进缓慢的县区和部门,严肃追究责任。

(四)加大执法力度。对地下水总量指标落实、计量监控设施运行、已关闭机井非法启用、压减灌溉面积违规配水和矛盾纠纷调处等情况开展专项执法检查,通过查水权、水量、设备、电量、水费、用途等措施,监控地下水开采量,严厉查处破坏计量设施、超额配水、违法取水行为。

(五)营造良好氛围。利用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加强水情教育,增强全社会节水意识,提高公众水安全风险认知程度。普及水资源知识,公开水资源信息,解读水资源政策,引导社会公众自觉参与爱水、惜水、节水和护水行动。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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