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关于推进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

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各县区委、县区人民政府,市委各部门,市级国家机关及各部门,省属驻张各单位,张掖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创新提升打造改革开放新高地的实施意见》和《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全省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精神,充分发挥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在全市开放引领、产业集聚、制度创新等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推进张掖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下简称“经开区”)高质量发展,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甘肃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补短板、强弱项、夯基础,综合施策、聚焦发力,努力将经开区打造成为全市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引擎,构建新型工业化发展的引领区、高水平营商环境的示范区、开放型经济和体制创新的先行区,推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发展目标。2020年,力争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100亿元,在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的位次比上一年度提升10位以上。“十四五”期间,每年在全国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中的位次比上一年度前移3至5位,地区生产总值、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总额年均增长12%以上,引进企业数量稳步增长,高新技术企业数占比逐年增大。至“十四五”末,经开区地区生产总值比2019年翻一番,综合发展水平考核评价排名位居全国中游,综合经济实力显著增强,整体发展水平明显提升。

二、重点工作

(一)创新体制机制,增强发展动力活力

1.做大经开区经济总量。充分利用经开区“国字号”品牌和完善的基础设施条件,鼓励各县区招商引资项目和优质企业通过总部经济、飞地经济模式入驻经开区集聚发展。积极推动市区联动、区(甘州区)区(经开区)协同、以工兴城、产城融合,举全市之力,聚各类资源,将一切有利因素注入经开区,不断增强综合配套能力和承载能力,努力做大经开区经济总量。(张掖经开区、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甘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全面下放职能权限。全面落实已赋予经开区的市级经济管理审批服务权限和事中事后监管权限,市直各部门职能权限中经开区能够承接的权限分批次予以下放。切实做好赋权事项衔接工作,加强业务培训、跟踪指导和服务,确保相关权限放得下、接得住、管得好。(市司法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统计局、市科技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3.优化机构职能配置。配齐配强经开区管委会机关工作力量,编制内人员由经开区根据工作和岗位需要面向全市符合条件人员进行遴选,编制外人员自主择优聘用。进一步理顺经开区内市场监管、公安部门职能。支持经开区设立独立法人性质投融资平台,承担经开区开发建设、招商引资、投资运营、专业化服务等职责,充分发挥对土地、林权、基础设施等有形、无形资产市场化配置作用,助力经开区各项事业加快发展。(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政府国资委、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4.加快“放管服”改革。支持经开区依法精简投资项目准入手续,积极推行行政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实施区域化评估评审、先建后验、“告知+承诺”等管理新模式。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统一审批流程,统一信息数据平台,统一审批管理体系,统一监管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及甘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5.完善绩效激励机制。支持经开区按规定实行聘任制、绩效考核制等,允许实行年薪制、协议工资制等多种分配方式。支持经开区按市场化原则开展招商、企业入驻服务等。允许经开区制定业绩考核办法时,将经济目标任务、招商成果与服务成效等纳入绩效考核激励范围。(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财力分配机制。经开区企业实现税收市、区两级分享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超过基数部分,50%返还经开区;经开区规划范围内土地出让收入除省、市留成部分外,全额留存经开区,用于基础设施配套建设。足额配备经开区税务工作人员,以满足税收征管需要。(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税务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及甘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打造高质量发展高地

7.完善招商工作机制。鼓励经开区建立委托招商、以商招商、产业链企业招商、专业化公司招商等市场化招商引资运作机制。经开区可根据需要量身定制招商引资业绩考核奖励办法,建立以实绩为导向的激励机制。设立“招商引资特殊贡献奖”,对支持经开区招商引资工作,招引落地重大项目,并做出突出贡献的社会组织和个人,按照贡献大小依法依规给予特殊奖励。经开区招商引资落地的总部经济、飞地经济、数字经济、平台经济项目及市场化招商、孵化器委托运营等事项,按照“一事一议”原则,由经开区报请市政府出台专项优惠奖励政策。(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8.加大重点产业支持。对入驻经开区智能制造产业园和大数据产业园的项目,由甘州区政府负责按照《甘州区支持智能终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规定给予支持。全市新建信息化基础设施项目和各级财政资金支持建设的重大信息化项目,整体纳入智能制造产业园和大数据产业园实施。(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及甘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9.加强项目落地扶持。经开区新引进的外商企业(两年内建成投产)、“三个500强”及行业领军企业、新引进的工业企业,符合《甘肃省招商引资项目省级奖励办法》和《张掖市招商引资奖励办法》条件的,按照上述奖励办法给予相应标准奖励。(市招商局、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0.强化项目投资支持。投资强度达到200万元/亩以上或固定资产投资额达到5000万元(含)以上的工业项目、利用外资在500万元人民币以上(外币投资按资金到位当日国家外汇牌价折合人民币计算)的外商投资项目,项目建成投产后,对项目基础设施配套投资予以相应补助,自缴纳税收起5年内新增的省级以下财力按照“三免两减半”原则予以奖励,具体由经开区负责落实。(市自然资源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精准谋划定位,提升产业发展水平

11.优化产业规划布局。围绕发展新兴生态工业,进一步完善优化经开区功能定位和产业发展方向,统筹考虑产业布局的整体性和协调性,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严把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准入关,推动形成共生互补的产业生态体系。充分发挥市级各类产业投资基金、银行信贷、保险资金等作用,拓展投融资渠道,支持经开区发展重大产业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自然资源局、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张掖银保监分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2.提升创新驱动能力。支持经开区重点企业研发领先技术,承接上下游全链条产业转移。引导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和品牌意识,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和竞争力。经开区内科研院所转化职务发明成果收益给予参与研发的科技人员的现金奖励,符合税收政策相关规定的,可减按50%计入科技人员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加快推进绿色园区建设。支持经开区加大循环化改造力度,不断提高各类废弃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能力,争取开展全国“无废城市”建设试点,积极创建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依法推进经开区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在符合园区规划环评结论和审查要求的基础上,对国家生态工业示范园区内实施的重大项目依法简化项目环评内容,提高审批效率。集中组织开展经开区企业形象提升行动,高标准做好绿化美化亮化工作,力争通过一年努力,打造一批园林式绿色企业。(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开放合作,提升开放型经济质量

14.扩大对外贸易规模。扶持经开区内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开展外经外贸业务,扩大进出口规模。支持经开区引进一批外贸企业地区总部、研发、财务、采购、销售、物流、结算等功能性机构,吸引外资外贸企业入驻园区。加快建设经开区保税仓库、海关监管场所,为发展外向型经济提供便捷通道。(市商务局、市税务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5.构建经贸合作平台。支持经开区与东部沿海发达地区国家级经开区、边境经济合作区、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开展合作,共同建设项目孵化、人才培养、市场拓展等服务平台和产业园区,协议分享共建园区的工业增加值、固定资产投资、招商引资等经济指标和税收收益。(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统计局、市税务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强化要素保障,增强工作推进合力

16.强化资金支持。积极争取省上十大生态产业发展基金和产业引导基金,推动经开区主导产业发展。凡符合条件的企业,按照《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十强双百”企业振兴计划的意见》进行奖补。(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政府金融办、市政府国资委、市工信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完善人才政策。经开区可自主为所属企业制定引进急需紧缺的高层次专业人才或特殊人才政策。对经开区内符合条件且未享受实物保障的就业创业人员,可提供一定的购房、租房补贴,按规定落实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支持经开区选派干部到发达地区国家级经开区挂职锻炼,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市委组织部、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18.加强土地供应保障。经开区年度建设用地指标在市级指标中单列并足额保证。及时足额调剂解决经开区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探索节约集约用地奖惩管理机制,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处置力度,提升经开区土地利用效益。支持经开区内企业利用现有存量土地发展医疗、教育、科研等项目。原划拨土地改造开发后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仍可继续按划拨方式使用。对符合协议出让条件的,可依法采取协议方式办理用地手续。鼓励新入区企业和土地使用权权属企业合作,允许对具备土地独立分宗条件的工业物业产权进行分割,用以引进优质项目。(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湿地局、市住建局、市政府国资委、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及甘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19.降低能源资源成本。支持经开区开展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区内企业集体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支持区内电力用户优先参与电力市场化交易。支持经开区按规定开展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市场化改革,减少或取消直接供气区域内省级管网输配服务加价。(市发展改革委、张掖供电公司、张掖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及甘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20.保障经开区用水。甘州区政府要统筹调剂保障经开区用水指标,支持经开区通过新建集中供水厂、定向引水工程及整合辖区企业富余用水指标等方式,保证企业生产和项目建设用水需要。甘州区用水指标难以满足经开区企业需要时,在全市用水指标内统筹调剂保障。(甘州区政府及市住建局、市水务局、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21.完善基础设施。统筹甘州区和经开区土地、水、供热、供气等资源,建立生产要素共建共享机制,全力支持经开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经开区各产业园区整体纳入全市城市规划范围,基础设施工程纳入市级和甘州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范围。鼓励支持市、区各部门将经开区基础设施列入国家专项资金项目建设范围。(市发展改革委、市水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张掖供电公司、张掖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张掖经开区等部门单位及甘州区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保障措施

22.完善工作保障机制。成立张掖市推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经开区建设发展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加强对经开区工作的指导服务,建立集服务、监督、考核于一体的“全周期”管理体系。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等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对经开区经济运行的督促通报机制,全力保障和推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

23.强化共建共促机制。经开区、甘州区要树立大局意识,增强全局观念,建立协商共建长效机制,厘清权责清单和管理边界,共同推进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市直有关部门单位要加大支持力度,加强对授权和委托事项的指导协调,定期评估实施情况,不断扩大授权和委托事项范围。加强对经开区发展蓝图、创新举措、工作成果等的宣传,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经开区发展的良好氛围。

24.建立考核激励机制。市委、市政府在加大对经开区招商引资、绿色发展等工作考核力度的同时,强化对各部门推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过程中落实政策、解决难题等情况的考核,激励督促经开区及各部门履职尽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附件:张掖市推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中共张掖市委  张掖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25日

附件

张掖市推进经开区高质量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长:杨维俊  市委书记

谢又生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成广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市委常委、副市长

李殿俊  市委常委、统战部部长

张文生  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

王荣才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于永梅  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员:杨喜军  市委秘书长、市委直属机关工委书记

李宏伟  市政府党组成员、秘书长、机关党组书记

程建明  市委副秘书长

王永新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卫平  市政府副秘书长

钱兴明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刘德文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编办主任

伏世祖  市发展改革委党组书记、主任

田慧新  市科技局局长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常务副局长

周建军  市工信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瑗芳  市司法局党组书记、局长

陈明彪  市财政局党组书记、局长

任建安  市政府国资委党委书记、主任

苏培孝  市人社局党组书记、局长

刘学汉  市自然资源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生态环境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住建局党组书记、局长

杨发东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

蓝秉勤  市水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臧进云  市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屈建元  市应急局党组书记、局长

土建雄  市林草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市场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

   市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白怀国  市政府金融办党组书记、主任

郭建平  市湿地局党组书记、局长

郝文年  市招商局党组书记、局长

葛永宏  甘州区委书记

王韶华  甘州区委副书记、区长

   甘州区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张掖经开区党工委书记

满旭峰  张掖经开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市税务局党委书记、局长

   人行张掖市中心支行党委书记、行长

巴年基  张掖银保监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牛继恩  张掖供电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

芦东方  张掖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张掖经开区,由满旭峰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接任工作的同志替补,不另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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