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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新区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乾元·金海国际”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新区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乾元·金海国际”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兰州新区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乾元·金海国际”燃气锅炉房建设项目

 

 

 

 

甘肃兰州新区经十三路以东、纬五支路以南、纬五支四路以西区域(乾元·金海国际小区内)

 

 

 

 

兰州新区乾元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甘肃蓝清绿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项目位于兰州新区经十三路以东、纬五支路以南、纬五支四路以西区域(乾元·金海国际小区内)总用地面积174m2主要建设1座锅炉房,配套安装3台燃气锅炉21备)只用于乾元·金海国际酒店项目热水和洗衣房蒸汽供应,不用于供暖总投资300万元,环保投资70.3万元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期,加强施工机械的运行管理、选用低噪声的设备等措施。废气: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施工废水经过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施工场地降尘,施工人员洗漱用水用于泼洒降尘。固废: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统一清运至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建筑垃圾能回收利用的重复利用,不能利用的统一运送至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处置场进行处置。

运营期:噪声:采用低噪声设备、厂房隔声、厂界围墙隔声、合理布局距离衰减,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废气通过1根不低于8m高排气筒排放,排放须达到《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表表2中燃气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要求。废水:生活污水与生产废水(软化废水)均依托乾元·金海国际小区污水治理设施处理后达到《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 31962-2015)1B等级要求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擅自外排。固废: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清运和处理;更换的软水处置离子交换树脂由厂家更换并回收处理风险项目天然气由兰州新区天然气公司通过地下管道输送至锅炉房,无天然气储存罐等设施,天然气在管道中的最大量预估0.2t,远小于临界量10t因此,项目不构成重大危险源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8259895   邮箱:lzxqhbjhpc@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  邮编:730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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