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自公告发布后,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房屋坐落 | 备注 |
1 | 甘(2022)兰州新区不动产权第0017550号 | 米振华陈素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兰州新区中川镇五台山路457号绿地智慧金融城L地块5号楼1单元21层2101室 |
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7月29日
来源: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自公告发布后,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房屋坐落 | 备注 |
1 | 甘(2022)兰州新区不动产权第0017550号 | 米振华陈素珍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兰州新区中川镇五台山路457号绿地智慧金融城L地块5号楼1单元21层2101室 |
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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