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新区洪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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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洪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生物质锅炉建设项目 |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中川镇平岘村一社 |
兰州新区洪康餐具消毒有限公司 |
贵州欣森宏景生态环境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位于兰州新区南侧,新增生物质热水锅炉一台,用于该厂区的餐具热水清洗。总投资10万元,环保投资3.4万元。 | 施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运输车辆;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施工人员产生的粪污排入施工场地设置的移动式环保厕所,施工人员清洗废水经收集后用于施工场地的泼洒抑尘。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区标准的要求。 废气:本项目运营期锅炉废气采取有效治理措施,针对颗粒物排放采取旋风除尘+布袋除尘系统,处理效率≥99%,处理达标后的烟气经20m排气筒外排,锅炉废气排放能够满足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GB13271-2014)表3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废水:运营过程中废水来源为锅炉排水及软化水处理设备反冲洗废水,锅炉废水属于清净下水,用于厂区周围的泼洒抑尘,因此本项目产生的污水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固废:本项目运营期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工业固废,包括:炉渣、除尘器收集的颗粒物、废包装袋、废离子交换树脂。均能得到有效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8259895 邮箱:lzxqhbjhpc@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73031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