卓尼县不动产登公〔2026〕字06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之规定,由于保管不善,坐落在:卓尼县柳林镇滨河西路7栋1单元502室,权利人:安成孝证号:甘(2017)卓尼县不动产权第0000212号建筑面积:113.17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权利类型: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构筑物)所有权转移登记的《不动产权证书》遗失,现由权利人:安成孝本人于2026年4月1日向我中心申请办理遗失补证登记,现予公告。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原颁发的《不动产权证书》废止。即日起我中心将为申请人办理遗失补证登记,如有异议,请及时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卓尼县柳林镇洮砚街2号,卓尼县政务服务中心 不动产登记窗口。
联系电话:0941-3629161
特此公告
卓尼县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6年4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