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银 市 人 民 政 府关于发布白银市(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及住宅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白银区、平川区人民政府,白银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属有关企事业单位,中央、省在银有关单位:

《白银市(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白银市(市本级)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已经市政府第59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执行。

白银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白银市(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

和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供应的科学性、针对性和合理性,按照原国土资源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国土资发〔2010〕117号)有关要求,结合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及上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执行情况,制定《白银市(市本级)2024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和《白银市(市本级)2024年度住宅用地供应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城乡统筹、节约集约、供需平衡、有保有压”的原则,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强化土地市场管理,严控增量,盘活存量,有效缓解用地矛盾,不断完善保护土地资源和保障发展的新机制,科学合理确定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结构、时序和布局,进一步提升保护土地资源水平,助推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遵循原则

(一)城乡统筹原则。供应土地应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落实城镇功能定位,优化土地供应空间布局,统筹城乡区域协调发展。

(二)节约集约原则。严格控制新增建设用地供应,着力挖潜盘活存量土地,提高用地的准入条件和土地利用强度、投入和产出,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三)供需平衡原则。优先保障国家和省市交通、水利和市政等重大基础设施项目用地供应。突出经济发展支撑项目用地服务,充分保障重大招商引资、重点工业项目和优势产业用地需求。

(四)有保有压原则。立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对各类土地供应实行“有保有压”的差异化供应政策。合理确定住宅用地供应规模,保障重点工业项目用地供应,努力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供应力度。

三、年度供应总量及供应结构

2024年度市本级计划供应国有建设用地1850.22公顷。其中,工矿仓储用地340.36公顷,住宅用地32.30公顷,商服用地55.0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897.02公顷,交通运输用地525.46公顷。

四、计划的实施和监督

(一)建立协调配合机制。供应计划要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市自然资源局作为供应计划的实施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土地管理,按计划供应土地。其他相关部门单位要配合市自然资源局做好供应计划的落实。

(二)完善监督管理机制。在土地供应过程中,明确相关部门的监管职责,严把项目土地供应规模和土地供应方式,对供应计划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时予以纠正。同时,要加强土地供应后期监管,对不按要求利用土地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三)构建用地长效机制。强化项目建设用地全程监管,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构建节约用地长效机制。提高政府管理效能,规范土地市场秩序,营造公平、公开、公正和诚实、守信的土地市场环境。

(此文有删减)

市政发〔2024〕1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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