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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特色山地农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

印发陇南市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

特色山地农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陇政办发〔2023〕72


各县区人民政府,陇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省驻陇南有关单位:

《陇南市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推进特色山地农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1027        

(此件公开发布)

 

陇南市加快农业机械化发展

推进特色山地农业提质增效的实施方案

我市是典型的山地农业大市,推进农业机械化进程是加快传统农业向现代农业转型升级的关键堵点之一,需求十分紧迫。根据农业农村部等部委关于在若干省份开展“一大一小”农机装备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政策、国家支持“甘肃省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以“两融两适”(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农机服务模式与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相适应、机械化生产与农田建设相适应)为路径,以“三创新”(科技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为动力,以“四结合”(坚持政策引导与市场主导结合、因地制宜与全面提升相结合、整体推进与重点突破结合、科技创新与体制创新结合)为抓手,以服务乡村振兴战略、满足农民对机械化生产需要为目标,立足陇南丘陵山区特点,着力补短板、强弱项,因地制宜,点面结合,进一步提高新型高效农机装备应用和作业覆盖水平,提升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建设能力,推动农业机械化向全程全面高质高效转型升级。

(二)基本原则

——政策引导、市场主导原则。明确把提升农机化水平作为山地特色农业产业提质增效的重要内容,列入农业特色产业支持范围,综合运用财政、金融、税收、产业配套政策,支持农机化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农机合作社、农机大户、家庭农场等农机市场主体积极性,提高农机化水平。

——因地制宜、全面提升原则。根据我市川坝、丘陵、山区不同自然、经济条件,分类指导,优选适宜的农机装备,推广区域特色农机化发展模式,全面提升我市农机化应用和作业覆盖水平。

——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原则。以小麦、玉米、马铃薯等重点作物为主要对象,以耕整地、种植、收获、植保、秸秆处理、烘干仓储为主攻方向,兼顾其他作物以及畜牧养殖、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发展,整体提升我市农机化水平。

——创新驱动、示范带领原则。创新推广应用机制,加快先进农业机械化技术示范先进农机装备推广使用,创新农机服务形式,通过抓点示范、创新模式,全面提高农机利用效率和效益。

(三)主要目标

2025年,特色适用农机装备品类基本齐全,产品和技术供给基本满足需要,农机社会化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展,农机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全市农机总动力新增8万千瓦,达到188万千瓦以上;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新增6个百分点,达到55%以上。重点特色经济作物薄弱环节机械化实现新突破,设施农业、畜牧养殖、水产养殖、林果业和农产品初加工机械化取得明显进步。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乡镇全覆盖,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达到200个以上,基本满足区域主要粮食作物和优势特色产业机械化生产需求。

到2035年,主要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达到70%以上。主要农作物生产实现全程机械化,农业生产各领域基本实现机械化全覆盖。农业机械智能化、信息化水平赶上全省平均水平,智能化、信息化广泛应用于农业生产。全程全面和高质量农业机械化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发展格局基本形成。

二、重点任务

(一)加强“农机化”科技创新。利用好国家支持“甘肃省丘陵山区适用小型机械研发制造推广应用先导区建设”政策机遇,立足我市丘陵山区自然条件,以适用为统领,以农民群众需求为导向,加强小型化、微型化、轻便化、智能化、多功能农机装备引进推广应用。以粮食、中药材、蔬菜及设备农业、经济林果、畜牧养殖等产业为重点,聚集种子种苗处理、耕种、植保、收获、烘干、秸秆处理、废弃物处理、贮藏加工等关键环节,分区域、分产业、分品种、分环节开展农业机械化需求调查,摸清农机装备短板弱项需求,编制需求目录。加强与国内农机研发机构、农机企业、高等院校的沟通协作,通过需求对接、产品联合攻关等方式,生产适合陇南推广的小型农机装备,开展试验示范与机具选型,举办观摩与培训活动,推广应用一批农机化技术规程规范,引领丘陵山区机械化发展。各县区每年要列项农机科技推广项目,主要开展适宜于陇南丘陵山地特点的农机装备的选型、引进、试验示范及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工信局、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等

(二)提升“全程化”作业水平。推广适应陇南山地特点的中小型农机具,重点提高小麦、玉米、大豆、马铃薯机引(电动)精量播种、全膜双垄沟覆膜种植、免耕播种、膜上播种、联合收获等机械化作业水平加大秸秆饲料打捆机、残膜回收机等薄弱农机装备的研发和引进试验示范,解决高效植保、产地烘干、秸秆处理等环节机械化应用难题。支持合作社和企业建设小麦、玉米等主要粮食烘干中心或烘干点。到2025年,徽县、成县创建为全市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全市创建区域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18个,全市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提高8个百分点。在徽县、成县开展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农机农艺技术集成试验示范,全市大豆玉米带状复合机械化作业面积达到年度种植面积任务的80%以上。全程机械化列入重点支持政策范围,按规定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深耕深松、机播机收等生产服务给予补助,大力推进产前产中产后全程机械化。(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粮食和储备局、市科技局等)

(三)加快“融合化”示范推广。围绕“药椒油核畜、菜果菌蜂茶”十大产业,推进农机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一体化试点工作,创建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19个(成县9个、宕昌县10个),创建36个特色产业机械化创新试验和示范推广应用基地(每年每县区创建2个以上),以农机农艺融合,机械化信息化融合为路径,推进良田、良种、良法、良机、良制融合配套,集成推广绿色高效技术模式加快形成可复制、易落地的农机农艺信息化融合配套技术服务体系。中药材、核桃、花椒等特色产业重点推广植保和收获环节机械化;加快设施农业机械化生产基地建设,分类制定蔬菜机械化生产技术路线,有序推进耕整地、育苗、移栽、植保、施肥、收获、运输等全程机械化;畜牧业重点推广饲草料加工、精准饲喂、粪污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等机械化;水产养殖业重点推广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尾水处理机械化;农产品初加工重点推广粮食油料初加工和果蔬清选、分级、包装、保质等机械化;推广一批用于林业生产和烟草农业的先进适用机械。加大抗旱急需的水泵、喷灌、滴灌等机械设备的投入,推广节水灌溉、移动式灌溉、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化新技术。在山区特色产业运输、养殖业运输等领域加快推进山地轨道运输机的应用推广。积极建设5个农机农艺信息化融合示范基地,拓展丘陵山区农机应用场景。加快5G、北斗导航、无人驾驶、卫星遥感等现代信息技术在农业机械设备和农机作业上的应用。(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水务局等)

(四)建设“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推进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推进农机服务模式创新,积极培育专业化、综合性农机服务主体。支持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创新联农带农机制,鼓励村级组织通过联建、自建、“混改”等模式大力发展农机合作社,通过村集体创建、市场化运行等模式,采取“机械入股、单机核算、统一派工、统一管理”等方式,围绕春耕、三夏、秋收、冬种等关键农时,结合“非粮化”、撂荒治理和防汛抗旱等工作,开展跨区作业、订单作业、农业生产托管等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鼓励农机大户(包括农机作业、农机维修、农机经销等)组建农机专业合作社、联合社,引导土地、机械、资金、技术、人才、劳动力等生产要素向农机合作组织集中,推进“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互联网+农机作业”。实施强主体强装备“双强”行动,支持建设一批区域农机服务中心和常态化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开展全程机械化或重点环节综合服务,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向区域化、专业化、一站式方向发展。到2025年,全市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实现乡镇全覆盖,每一个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建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固定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大中机械达到5台套以上,动力设备和配套设备达到1:3。(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税务局等)

(五)加快“宜机化”改造步伐。继续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将农机作业条件和作业标准作为高标准农田建设的重要内容并严格遵守与执行,提高农机作业便利程度,为加快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促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条件。促进农村土地经营权集中流转,实现适度规模经营,推动农田小并大、短变长、陡变平、弯变直,切实改善农机通行和作业条件,提高农机适应性和安全性,着力解决田块细碎分散、机耕道路缺乏,农机“下田难”“作业难”等问题,加快补齐丘陵山区农业基础条件薄弱短板。结合区域产业发展特点,完善种养殖棚舍等标准化建设规范,明确农机作业结构和通道等配置要求,加强新建改扩建设施的“宜机化”设计和应用。鼓励引导各类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地整治及撂荒地整治机械化投入,依法依规对开展作业的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给予适当补助。对已建设的高标准农田要制定管护措施,重点要落实管护经费,管护责任人,确保工程道路设施良性运行,确保农机化作业顺利进行。(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水务局等)

(六)加强“专业化”人才培养。坚持引进与培养并举,结合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通过购买服务、项目支持等多种方式,依托农机化培训机构、职业学校、农机生产企业、农机合作社等主体,加大对农机大户、农机合作社带头人和农机使用一线“土专家”技能培训、管理指导方面的扶持力度。大力培养研究性、应用型、复合型农机技术型人才和农机操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强化基层农机推广人员岗位技能培养和知识更新,造就一批懂技术、善经营、技术过硬、服务到位的新型农机专业化人才队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科技人员等返乡下乡创办领办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组织开展全市农机手职业技能竞赛,以赛聚才、以赛提能。(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切实提高重视程度,加强对农业机械化示范区建设的领导,成立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和有关技专家组成的攻关小组,农业农村、财政、交通运输、自然资源、科技等部门参与,共同研究部署有关重大事项,协调推进相关重要工作,强化对机具配备、资金投入、绩效考核等环节的指导和把关,确保农机合作社建设一个、成功一个、发挥作用一个。同时,及时发现和总结建设经验,示范推广,营造氛围。

(二)强化财政支持。基于农业机械化发展的迫切需要,建立健全完善农业机械化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和长效机制的政策体系,拓展财政支持农机化的领域与范围。各县区政府要将农机化发展列入乡村振兴整体规划,统筹用活用好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资金、涉农整合项目资金、东西协作资金和科技示范项目资金等专项资金要将农机化发展列入山地特色农业产业培育支持范围。重点支持粮食机种机收、粮食产地烘干、山地轨道运输机、设施蔬菜、特色产业加工设施、养殖设施建设、无人机作业等关键作业环节,对农机关键作业环节进行补贴。扶持培育壮大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每一个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建的农机合作社固定资产不低于100万元,农机装备和维修工具、经营场所、机具库棚等附属设施配套齐全。市县财政将农机化组织管理等工作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保障工作的正常运行。

(三)稳定补贴政策。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对于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引导农民购机用机发挥了积极作用,稳定实施补贴政策,积极争取将适宜我市特色主导产业及林业生产的先进机械纳入补贴范围,加大农机新产品补贴试点力度,支持小马力、高性能和特色、复式农机新装备示范推广。积极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老旧农机装备,促进新机具新技术推广应用。积极发展农用航空,规范和促进植保无人机推广应用。

(四)完善金融保险。鼓励金融机构针对权属清晰的大型农机装备开展抵押贷款,鼓励有条件的县区探索对购买大型农机装备贷款进行贴息。农业机械耕作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免征政策。落实农机服务金融支持政策,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农机企业和新型农机服务组织的信贷投放,灵活开发各类信贷产品和提供个性化融资方案。鼓励发展农机保险。农机融资租赁服务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允许租赁农机等设备的实际使用人按规定享受农机购置补贴。

(五)强化安全监管。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三管三必须”,加强农机安全监管和应急救援,强化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严格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突出加强乡镇一级农机安全监管力量建设,推进农机安全基层“网格化”监管。加强农机专业合作社、龙头企业、农机大户等新型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人员的技术指导和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农机监理人员知识和技能培训,推行专业岗位持证上岗,培养造就高素质农机安全监管队伍。

 

附件:陇南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2024年—2025年)

 

 

 

 

 

 

 

 

 

 

 


附件

陇南市农业机械化发展重点任务分解表(2024年—2025年)

 

项目

年份

全市

武都区

文县

宕昌县

康县

徽县

成县

礼县

西和县

两当县

1.主要指标

1.1农机总动力新增(万千瓦)

2024年

8

0.7

0.4

0.5

0.3

0.5

0.4

0.6

0.4

0.2

2025年

0.7

0.4

0.5

0.3

0.5

0.4

0.6

0.4

0.2

1.2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新增(百分点)

2024年

6

3.5

2.8

3

2.8

3

2.8

2.8

3

2.5

2025年

3.5

3

3.2

3

3

3.1

3

3.2

2.8

1.3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新建(个)

2024年

127

8

6

7

8

6

6

11

8

4

2025年

8

6

7

8

6

6

10

8

4

2.“农机化”科技创新

2.1引进新型农业机械(台/套)

2024年

188

42

20

10

16

20

20

25

30

5

2025年

208

28

20

10

27

20

30

28

35

10

2.2农机科技推广项目(个)

2024年

20

3

2

3

2

2

2

2

2

2

2025年

21

3

2

3

3

2

3

2

2

1

3.“全程化”作业水平

3.1创建区域性粮食生产全程机械化示范点(个)

2024年

18

1

0

0

0

1

1

1

1

1

2025年

1

1

1

1

2

2

2

1

1

项目

年份

全市

武都区

文县

宕昌县

康县

徽县

成县

礼县

西和县

两当县

3.2提升粮食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率(百分点)

2024年

8

5

4.2

4.2

3.8

4.6

2.2

3.8

3.7

1.5

2025年

6

5

5

4.2

5.2

2.5

4.5

4.2

2

3.3大豆玉米带状复合种植机械化作业面积占比(%)

2024年

80

70

70

70

80

98

90

80

75

80

2025年

75

75

75

85

98.5

95

85

80

85

4.“融合化”示范推广

4.1.1农机装备熟化应用基地

2024年

19

0

0

5

0

0

4

0

0

0

2025年

0

0

5

0

0

5

0

0

0

4.1.2创建特色产业机械化创新试验和示范推广应用基地(个)

2024年

36

2

2

2

2

2

2

2

2

1

2025年

3

2

2

2

2

2

2

2

2

4.2特色山地农业产业

4.2.1中药材、核桃、花椒等特色产业收获、植保机械新增(台/套)。

到2025年

583

160

120

80

50

40

48

40

40

5

  4.2.2设施农业全程机械化设备新增(台/套)。

到2025年

470

20

40

10

50

60

50

100

120

20

4.2.3畜牧业饲草料加工、精准饲喂、粪污收集和资源化利用等机械化设备新增(台/套)。

到2025年

1260

220

100

160

60

200

140

180

160

40

项目

年份

全市

武都区

文县

宕昌县

康县

徽县

成县

礼县

西和县

两当县

4.2.4水产养殖业水资源循环利用和尾水处理机械化设备新增(台/套)。

到2025年

43

7

10

0

3

5

4

6

5

3

4.2.5农产品初加工粮食油料初加工和果蔬清选、分级、包装、保质等机械化设备新增(台/套)。

到2025年

10071

6256

2100

300

160

180

200

500

350

25

4.3节水灌溉、移动式灌溉、保护性耕作等农机化设备新增(台/套)。

到2025年

300

60

50

20

25

20

15

50

50

10

4.4在山区特色产业运输、养殖业运输等领域新建山地轨道运输机(米)。

到2025年

49380

31280

5000

3500

9600

0

0

0

0

0

4.5建设农机农艺信息化融合示范基地,拓展丘陵山区农机应用场景(个)。

到2025年

5

0

1

1

0

1

1

1

0

0

5.“社会化”服务体系

5.1依托村级集体经济组织新建的农机合作社固定资产投资(万元)。

2024年

6400

800

600

700

800

600

600

1100

800

400

2025年

6300

800

600

700

800

600

600

1000

800

400

项目

年份

全市

武都区

文县

宕昌县

康县

徽县

成县

礼县

西和县

两当县

5.2农机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机专业合作社)大中型机械新增(台/套)。

2024年

410

40

30

40

40

50

80

60

50

20

2025年

415

50

30

40

40

50

80

55

50

20

6.“宜机化”改造

6.1高标准农田建设及改造提升面积(万亩)。

2024年

15.8 

0.50

0

2.00

1.00

3.00

3.00

5.00

1.00

0.30

2025年

11.85

0.35

0.20

1.50

0.50

2.00

2.00

4.00

1.00

0.30

7.“专业化”人才培养

7.1培养研究性、应用型、复合型农机技术型人才(人)。

2024年

65

10

5

5

5

8

10

10

10

2

2025年

72

10

5

5

7

10

10

10

12

3

7.2培养农机作、维修等实用技能型人才。

2024年

2060

360

200

250

200

250

250

300

200

50

2025年

2400

400

240

300

250

300

300

350

200

60

来源:陇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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