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委关于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拓宽涉黑涉恶线索来源,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长治久安,现面向社会征集全市基层组织建设领域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一、线索征集范围
(一)黑恶势力、家族宗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侵蚀基层政权,插手干预村(社区)“两委”换届选举,通过威胁、贿赂、欺骗、拉票贿选等手段操纵、破坏基层民主选举,扶植代理人把持基层组织的问题线索。
(二)“村霸”“乡霸”、涉黑涉恶人员、受过刑事处罚等不符合任职条件人员混入村(社区)“两委”班子,利用职务便利非法侵占、骗取国家项目资金,侵占、垄断集体资产资源、强占高标准农田,欺压残害群众的问题线索。
(三)村(社区)党员、干部充当黑恶势力帮凶,纵容包庇黑恶势力,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对辖区内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隐瞒不报、压案不查,不作为、慢作为的问题线索。
(四)基层党员干部勾结黑恶势力,在征地、租地、拆迁、项目实施过程中煽动闹事、侵害群众利益;违规处置集体“三资”,侵吞、挪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的问题线索。
(五)党员干部参与或者组织实施寻衅滋事、暴力讨债、“软暴力”滋扰、插手民间纠纷等涉黑涉恶相关违法违纪行为线索。
(六)在干部选拔任用、人才招录、基层队伍建设等工作中,存在被黑恶势力干扰渗透,违规为涉黑涉恶相关人员谋取职务、岗位待遇的问题线索。
(七)其他黑恶势力向基层党建、干部人才队伍建设等组织工作领域渗透的涉黑涉恶问题线索。
二、举报方式
广大群众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电子邮件、信件和当面举报的方式举报相关问题线索,举报时间为国家法定工作日8:30—12:00和14:30—18:00。
举报电话:0941-8232919
举报邮箱:hezuozzb@126.com
举报地址:合作市委统办楼4楼中共合作市委组织部组织组办公室(合作市当周街8号),邮政编码:747000
三、举报要求
欢迎广大群众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检举揭发涉黑涉恶违法犯罪线索。提倡实名举报,举报人检举、揭发、提供的线索要尽量详细,包括被举报人的基本情况,违法犯罪行为的时间、地点、过程等主要事实以及相关证据材料。举报要实事求是,不得虚构事实诬陷他人。对谎报或借举报之名诬告陷害他人的,将依法依规追究法律责任。对举报者、提供线索者严格保密,对打击报复举报人、控告人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从严从快查处。
特此通告
中共合作市委组织部
2026年8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