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 2025年07月10日 17:56 甘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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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嘉峪关市房产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所在义务教育入学季聚焦群众需求,对季节性办事高峰,主动采取“集中办理+延时服务”“开通绿色通道”等多种灵活方式开展政务服务转型,落实“高效办成一件事”服务理念。

办理租赁业务多数为学生家长,为保障这一特殊群体,市房产服务中心房地产交易所将“一次性告知”制度贯穿全程。大厅引导员不仅提前为群众预审材料,还一次性告知规范租赁合同、身份证明、居住证等全部所需材料,着重说明解释租赁证的期限、时效等特殊要求,避免群众因材料不全多跑路。
此前,一位家长因孩子临近入学报名截止时间,急需办理房屋租赁证。窗口迅速启动绿色通道,发现材料瑕疵后,第一时间一次性告知修正要求与方法,并专人指导完善。多环节同步推进审核,半小时内便完成办理。家长拿到房屋租赁证时,对高效暖心服务连连称赞。
下一步,市房产服务中心将持续深耕服务细节,进一步优化“一次性告知”内容,细化业务办理流程,切实为群众排忧解难,提升群众的获得感与满意度。(交易所 李芳)

温馨提示

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办理一次性告知单
出租方申报材料:
1.《不动产权证书》或提供所有的《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身份证原件(有共同所有人的,提供共有人身份证、结婚证和户口本原件);
3.未办理《不动产权证书》的,提供已备案《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4.若出租方在外地不能到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需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
注:被查封的房屋无法办理租赁证。
承租方申报材料:
1.身份证原件;
2.承租方为外地户口(身份证地址不是嘉峪关)的,需提供《居住证》原件;
3.若承租方在外地不能到场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需在当地公证处办理公证委托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