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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部门及下属单位综合性涉企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部门名称收费单位名称单位性质收费项目收费性质服务内容或涉及事项收费标准标准制定方式及部门政策依据备注
1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政府部门土地闲置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闲置土地参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第二十六条;《闲置土地处置办法》第十四条政府制定:原国土资源部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闲置土地处置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令第53号)第十四条               
2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不动产登记费非税收入住宅类、车库不动产(含地下室)登记收费80元/件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依法统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3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机关不动产登记费非税收入非住宅类不动产登记收费(办理非住宅类不动产权利的首次登记、转移登记)550元/件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依法统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4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机关证书工本费非税收入向一个以上不动产权利人核发权属证书的,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                                      10元/件收费标准由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和财政部依法统一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财税〔2014〕77号,财税〔2016〕79号),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税〔2019〕45号,财税〔2019〕53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 发展改革委 民政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公告2019年第76号
5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本级或上级政府部门耕地开垦费行政事业性收费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无法开垦或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则需缴纳耕地开垦费,用于开垦新的耕地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园地的,按照10元/㎡缴纳,占用永久基本农田的,按照20元/㎡缴纳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意见》
6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本级政府部门土地复垦费行政事业性收费生产建设活动损毁的土地,为使其达到可供利用状态,组织进行土地整治和恢复工作土地复垦费按审查通过的土地复垦方案中的费用概算核定;无法复垦或复垦不合格的,按方案确定金额缴纳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费用一般依据已通过的审查方案中的费用概算核定。(影响因素:土地损毁的程度、复垦的难易程度以及复垦后土地的预期利用价值等)


来源:嘉峪关市自然资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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