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昌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指南(新建商品房)

 一、材料清单

夫妻双方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明)、结(离)婚证或户口本原件,购房发票、购房合同、开发商证明、分层分户图,还款凭证或按揭注销凭证。

二、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网上办税(取得电子完税凭证)→网上办证申请→窗口领证。

窗口办理流程:综合受理(交易纳税)→审核登簿→收费发证。

办理时限

(一)住建部门网签。新建商品房买卖,由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人签订买卖合同时办理网签备案,当场办结。

(二)税务部门缴税。网上申请的,工作日内即时办结;窗口申请的,资料齐全,当场办结。

(三)登记部门办证。新建商品房5个工作日内办结。

四、税费标准

(一)房屋网签备案:不收费。

(二)登记收费标准:住宅类80/件;非住宅类550/件。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财政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9号)。

(三)税收标准

1.个人购买住宅,需缴纳契税。契税有4档税率,具体根据住房面积和家庭住房套数来确定。

甘肃省契税税率表

适用条件

家庭唯一住房

家庭二套住房

家庭三套及以上住房

非住房

面积≤90

1 %

1 %

3 %

3 %

面积>90

1.5 %

2 %

3 %

3 %

2.购买非住宅,需缴纳契税和印花税。综合税率为3.05%(一般纳税人)、3.025%(小规模纳税人,含个人)。

五、法律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656号);

(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224号);

(五)《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令第63号);

(六)《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细则》(财发字〔199752号);

(七)《甘肃省契税征收管理办法》(甘肃省人民政府令第19号)。

六、办理地点及联系电话

(一)金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金川区延安西路20号。

咨询电话:登记部门 0935-5831856

税务部门 0935-8216315

住建部门 0935-8314450

监督电话 0935-8395832

(二)永昌县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地址:永昌县东关大道。

咨询电话:登记部门 0935-7563800

税务部门 0935-7618359

住建部门 0935-7521321

监督电话:0935-7522964

七、其它说明

(一)契税优惠政策(财税〔201623号规定):自2016222日起,对个人购买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员范围包括购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1.5%的税率征收契税。对个人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面积为90平方米及以下的,减按1%的税率征收契税;面积为90平方米以上的,减按2%的税率征收契税。

(二)不动产权利人查询不动产登记信息、完税证明,可持身份证件到自助办理区的查询机上查询打印。

 

 

:本内容源自《金昌市自然资源局 国家税务总局金昌市税务局  金昌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金昌市人民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在不动产登记与办税业务中推行八项便民利民措施的通知》(金自然资源发〔2020〕297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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