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甘肃省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实施方案》(甘民发〔2022〕154号)精神,从2023年1月1日起,全省实施内地居民结婚登记“省内通办”,现就具体事宜通告如下。
一、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具体规定
(一)男女双方或一方为兰州新区户籍;甘肃省内非兰州新区户籍,且持有兰州新区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均可以在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甘肃省内的现役军人,军人方部队驻地在兰州新区或入伍前为兰州新区户籍的;非军人方为兰州新区户籍或甘肃省内非兰州新区户籍,且持有兰州新区公安部门出具的有效居住证的,均可以在新区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二、当事人需要提交的证件材料
(一)当事人双方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原件。
(二)当事人双方近期半身3张2寸红底免冠合影照片。
(三)离婚后再婚的还需提供民政部门制发的离婚证或法院生效司法文书;丧偶后再婚的还需提供配偶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等材料。
(四)现役军人申请结婚登记,需提交本人二代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军人有效证件(军官证或士官证等)和所在单位团及以上政治机关出具有效期内的军人婚姻登记证明。属于离婚或丧偶后再婚等特殊情况的,还需要提交本条款3中规定的证件和材料。
三、暂不实行“省内通办”的事项
离婚登记、补领婚姻登记证、补办结婚登记、涉港澳台、华侨及外国人的婚姻登记、婚姻登记档案查询、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等事项暂不实行省内通办。
四、兰州新区结婚登记“省内通办”办理地点
1.兰州新区婚姻登记处办公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政务服务中心2楼229婚姻登记大厅
2.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13:00-17:00(节假日除外)
3.联系电话:0931-8257471 0931-8379327
兰州新区婚姻登记处
2022年12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