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8号)、《总局办公厅关于实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有关事项的通知》和《甘肃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监督管理办法>实施有关工作的通知》,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兰州京东大药房有限公司等5家填报的医疗器械网络销售信息表(附件)进行审查,符合规定,现予以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931-8256142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中川商务中心3号楼三楼北侧3113室
邮 编:730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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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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