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自公告发布后,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房屋坐落 | 备注 |
1 | 甘(2018)兰州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432号 | 张录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兰州新区中川镇经十路以西无号彩虹城B区17号楼1单元7层704室 |
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来源:因权利人保管不善,将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自公告发布后,权利人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向登记机构申请补发。
序号 | 不动产权证书或 不动产登记证明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房屋坐落 | 备注 |
1 | 甘(2018)兰州新区不动产权第0002432号 | 张录林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及房屋所有权 | 兰州新区中川镇经十路以西无号彩虹城B区17号楼1单元7层704室 |
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2024年11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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