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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拟作出对兰州北辰年产15万吨生物饲料项目等3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兰州北辰年产15万吨生物饲料项目、兰州助邦建材70万平方一体板及5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项目、兰州前锋高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改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

单位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1

兰州北辰年产15万吨生物饲料项目

兰州新区纬五十四路以南、经十三路以东区域

兰州北辰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甘肃昊明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项目占地面积约48.400亩,主要建设生产车间、成品库、原料库、综合办公楼、锅炉房(一台4t/h)、钢板仓及配电室等其他附属设施,主要设置反刍饲料生产线一条、畜禽饲料生产线一条。项目建成后年生产生物饲料15万吨。总投资11000万元,环保投资65万元。

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环保厕所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交由当地市政环卫部门清运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豆料卸粮仓废气经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玉米卸粮仓废气经两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反刍饲料生产线粉碎粉尘引入脉冲除尘器(2套)处理后由2根15m排气筒(DA003、DA004)排放。畜禽饲料生产线破碎工段废气引入脉冲除尘器(2套)处理后由2根15m排气筒(DA005、DA006)排放。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颗粒物排放标准限值。天然气锅炉自带低氮燃烧设备,天然气废气经高度为8m烟囱排放(DA007)。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新建锅炉燃气锅炉标准。车间无组织废气排放浓度须达到《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无组织排放限值。废水: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软化水制备废水、锅炉排水、反冲洗废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排入新区污水管网,最终由兰州新区第四污水处理厂处理。固废:生活垃圾收集后送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置;经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加入设备进料口回用;废旧包装袋外售废品回收站;不合格产品破碎后回用;废树脂更换周期较长更换后即交由厂家回收,不在厂区存储。废机油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收集处理。危险废物的暂存须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2

兰州助邦建材70万平方一体板及5万吨预拌砂浆生产线项目

甘肃省兰州市兰州新区经二十七路以东、纬三十路、JK17#规划路以西、纬二十八路以北

兰州助邦建材有限公司

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项目总占地面积35118.7m2,主要建筑包括板材及涂料漆生产厂房、预拌砂浆生产厂房、原料仓库、办公及附属设施等。项目投产后,年产保温一体板70万平米、真石漆4000吨、乳胶漆6000吨及5万吨预拌砂浆。总投资12000万元,环保投资为73.1万元。

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有施工扬尘、机械和汽车尾气等,设置围挡,防尘布苫盖,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主要有施工废水和生活污水。废水经临时沉淀池处理后用于冲洗建筑材料,少量用于混凝土拌和与施工场地洒水降尘;洗涤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用于泼洒抑尘,其他废水排入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外排。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项目水性乳胶漆生产线、真石漆生产线废气设集气罩进行收集后送1套布袋除尘器+两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排放浓度满足《涂料、油墨及胶粘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7824-2019)表1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项目保温一体板车间产生的有组织废气均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有组织排放限值;无组织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限值要求。预拌砂浆生产车间废气经布袋除尘器+15m排气筒排放,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废水:主要是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生产废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冲洗搅拌机,不外排。生活废水排入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得擅自外排。固废:沉淀池泥砂、除尘器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线;沉降灰定期清理收集后送兰州新区一般工业固废处置场处置;生活垃圾在厂内收集后由环卫部门运至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废包装桶、废活性炭应设置专门容器或场地进行暂存,最终交由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危险废物暂存库严格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相关要求。防渗: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施工期进行分区防渗施工,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3

兰州前锋高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燃气锅炉改建项目

兰州新区华山路以东、海河街以南、疏勒河街以北

兰州前锋高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甘肃恒信安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本次改建工程在原有锅炉房内新增建设1台4.0t/h燃气蒸汽锅炉,并拆除现有一套蒸汽发生器。软化水设备等配套设备利用现有设备,烟气收集后经现有锅炉房原蒸汽发生器排气筒排放。总投资200万元,环保投资11万元。

工期: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选用低噪音设备、加强设备的维护和保养等,厂界噪声须达到《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要求。废气:项目主要在现有锅炉房内进行设备安装工作,设备安装时需进行基础安装和连接件焊接等,会产生少量施工粉尘和焊接烟尘,设置围挡,定期喷洒抑尘等措施。废水:施工人员依托现有卫生间使用,产生的废水经现有生活区化粪池处理后排入市政管网。固废:主要是施工弃土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施工弃土堆存时应采用篷布覆盖,最终用于平整场地;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运往兰州新区生活垃圾填埋场填埋。

运营期:噪声:必须采取有效的隔声、防震、减振措施控制噪声,确保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区标准的要求。废气:本次改扩建锅炉废气依托现有排气筒排放,锅炉加装低氮燃烧器,锅炉废气可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污染物排放标准。废水:软化废水回用于生产,冷凝废水经现有沉淀池处理后部分回用于生产,剩余外排至市政管网。监测项目应按照自行监测相关规定及《报告表》要求,在运营期对项目产生的废气、噪声等开展环境监测工作。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8259895   邮箱:lzxqhbjhpc@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730314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4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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