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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关于2026年6月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的公告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6年6月我局对负极材料箱板加工生产线搬迁项目等5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现将作出的审批决定予以公告。

序号

审批文号

文件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环评单位

审批时间

批准意见全本链接

1

新环审发〔2026〕47号

关于负极材料箱板加工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兰州晟锦新材料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洮河街1819号,租赁甘肃新西北碳素科技有限公司厂房及场地

甘肃创新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2026年6月4日

2

新环审发〔2026〕48号

关于环境监测与检测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甘肃砾骁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白龙江街288号,租赁紫金绿色农贸产业园2号楼3单元602室

甘肃蔚蓝智策环保服务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

3

新环审发〔2026〕49号

关于兰州新区智厚房地产有限公司新领公馆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兰州新区智厚房地产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泰山路2995号

兰州天宇环境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3日

4

新环审发〔2026〕50号

关于专精特新C区年产35吨高端医药中间体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兰州雅本药物创制科技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专精特新化工产业孵化基地C区93号车间

兰州六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5日

5

新环审发〔2026〕51号

关于10000t/a高端耐蚀铜镍合金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

兰州兰石超合金新材料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金属精深加工产业园,黄河大道西段506号

西部(甘肃)生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2026年6月26日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7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电话:0931-8259418/8259895     邮箱:lzxqhbjhpc@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730314


附件下载:

1.新环审发〔2026〕47号关于负极材料箱板加工生产线搬迁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2.新环审发〔2026〕48号关于环境监测与检测技术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3.新环审发〔2026〕49 号关于新领公馆锅炉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4.新环审发〔2026〕50号 关于专精特新C区年产35吨高端医药中间体中试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批复.PDF

5.新环审发〔2026〕51号关于兰石铜镍合金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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