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中能建兰州新区绿电制氢示范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复,现将建设项目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 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
1 | 中能建兰州新区绿电制氢示范项目 | 兰州新区化工园区西区 | 能建绿氢新能源(兰州)有限公司 | 甘肃慧通智达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总占地面积9452.58m2。项目新建电解水制氢站1座,制氢站设置1套制氢装置(1000Nm3/h),年制氢500吨,配套建设辅助工程、公用工程、储运工程和环保工程。项目总投资324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为63万元。 | 施工期:噪声:1.合理布局施工场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可能避免大量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夜间禁止施工。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设备的维护、养护。3.高噪声设备须封闭使用或四周加设隔声屏障,降低其使用时产生的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4.加强施工管理,降低人为噪声影响。5.加强车辆管理,禁止鸣笛,并限速行驶;对运输车辆定期维修、养护,保持车况良好。废气:1.在施工过程中,作业场地应采取围挡措施以减少扬尘扩散。2.对施工场地洒水以减少扬尘量。3.严格控制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活动范围,要求在划定的施工界限范围内施工,严禁车辆在施工区域范围外的空地上随意碾压。对运输车辆加盖蓬布以避免洒落,禁止车辆超载,限制进场运输车辆的行驶速,车速控制在20km/h以内,可有效减少起尘量。4.禁止露天堆放建筑材料,细颗粒散料要入库保存,搬运时轻拿轻放,防止包装袋的破裂。5.设置车辆及机械设备冲洗清洁平台1处,并配套建设收集沟和沉淀水池,进出、装卸场地时应用水将轮胎冲洗干净;车辆行驶路线尽量避开居民区和市中心区;对机动车尾气污染,应尽量选用低能耗、低污染排放的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等,并加强施工机械的管理、保养、维护,减少因其状况不佳造成的空气污染。施工单位必须选用符合国家卫生防护标准的施工机械和运输工具。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并选用优质的燃油,以有效地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量。6.优化施工组织,缩短施工时间,避免在多风季节施工。7.在施工场地上设置专人负责弃土、建筑垃圾、建筑材料的处置、清运和堆放,堆放场地加盖蓬布或洒水,防止二次扬尘。8.加强对施工人员的环保教育,提高施工人员的环保意识,坚持文明施工、科学施工,减少施工期的大气污染;建立施工扬尘治理责任制,针对工程项目特点制定具体的施工扬尘治理实施方案,并严格实施。施工单位要在建筑工地公示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责任人、主管部门等信息,并及时向当地主管部门报送施工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9.建筑土方、建筑垃圾应当及时处理、清运,以减少占地,防止扬尘污染建筑物内垃圾应采用容器或搭设专用封闭式垃圾道的方式清运,严禁凌空抛掷。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废水:1.在施工现场建设临时沉淀池,施工机械冲洗废水经过沉淀处理后用于场地洒水或回用,不外排。2、生活污水进入临时环保旱厕,施工结束后由附近村民清掏拉运堆肥。3、施工场地四周及临时堆场设置排水沟,在雨天可将含泥雨水收集并经过沉淀处理后自然排放,尽量减轻雨水对场地的冲刷,减缓水土流失对水环境的影响。4、水泥、黄砂、石灰类等建筑材料需集中堆放,并采取一定的防雨水冲刷措施。固废:1.施工场地进行土地平整、地基开挖的土石方全部回填,无弃土石产生。2.建筑垃圾应在指定的堆放点存放,钢筋、碎石、砂土、砖等建筑垃圾集中收集后可利用部分用于地基加固、道路填筑等,不可利用部分及时运至当地建筑垃圾填埋场处置,不能随意抛弃、转移和扩散。3.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集中处理。在施工过程中要注意对施工固体废物妥善堆存,暂存点要采取必要的防渗、防水土流失措施,避免对土壤、地下水造成影响。施工结束后立即清理现场,恢复原貌。作业区设排水沟,使积水及时排出,从而减少水土流失。 运营期:噪声:1.在设备选型中选择可靠先进的低噪声设施。2.对于产生较大噪声的设备,如引风机等空气动力噪声源,在进出口处安装消声器和设隔音操作间,以阻隔噪声的传播。3.振动转动设备安装时设置减振支座,包扎阻尼材料,并提高安装质量。加强操作人员自身保护,发放防噪用品,设隔离操作间,以减轻人员与高噪音设备长期接触。4.在总图布置时应尽可能少地将噪声设备布设在厂界附近,以保证厂界噪声达标,确保工程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大的影响。5.尽可能在厂界周围进行绿化,以阻止噪声向更远处传播。废气:本项目运营期的无废气排放,无需采取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废水:项目废水经在线监测计量后排至园区污水管网,最终排入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固废:废电解液、电解槽电解液配置、制氢装置废隔膜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废催化剂、废分子筛由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后回收处置,不在厂内贮存;废活性炭、废离子交换树脂、废RO膜、石英砂、废滤芯、废渗透膜由设备厂家进行更换后拉运处置,不在厂内贮存;废润滑油、废压缩机油集中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库,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拉运处置;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收集。防渗:工程防渗的设计标准应符合下列规定:设备、地下管道、建构筑物防渗的设计使用年限不应低于其主体的设计使用年限;针对不同的防渗区域采用不同的防渗措施。重点防渗区防渗层的防渗性能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6.0m,渗透系数K≤1×10-7cm/s;一般防渗区的防渗性能应达到等效黏土防渗层Mb≥1.5m,渗透系数K≤1×10-7cm/s;简单防渗区采取地面硬化或绿化。 |
公示期: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上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公众反馈意见联系方式: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环境影响评价与排放管理科
联系人:张晓莉 联系电话:0931-8259895 邮箱:lzxqhbjhpc@163.com
通讯地址: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邮编:730314
兰州新区生态环境局
2025年2月25日
来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