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水气暖服务窗口:
为深入推进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最多跑一次”改革,按照“一窗受理、集成服务”的要求,提高行政办事效率,提升为民服务水平,进一步优化新区营商环境,经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兰州新区供排水有限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新区分公司、兰州新区双良热力有限公司、华能兰州新区热电有限公司共同研究,决定自2021年12月1日起在兰州新区实施不动产登记与居民水、气、暖联动过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办理范围
兰州新区范围内存量房。
二、工作任务
(一)设置联办窗口。将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大厅原“房产+用电联动过户”窗口更改为“水电气暖联动过户”窗口。
(二)统一收件材料。在原“房产+用电联动过户”申请表的基础上,继续按照不重、不漏、不增加材料的原则,将申请表中“是否同意办理转移登记时同步办理电力过户手续”等询问事项更新为“是否同意办理转移登记时同步办理水电气暖过户手续”。
(三)建立工作协助机制。由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兰州新区供排水有限公司、国网兰州新区供电公司、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兰州新区分公司、兰州新区双良热力有限公司、华能兰州新区热电有限公司具体业务负责人及窗口人员建立钉钉工作群。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牵头负责各部门间的联系,统筹协调“房产+水电气暖”联动过户工作。
(四)实行联合办理。申请人在办理不动产(存量房)转移登记时,如需同步办理水气暖过户业务,则在不动产登记申请表中勾选相应需求。不动产登记部门相关窗口在转移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依据申请人真实意愿通过钉钉联系群实时向水气暖部门推送联动过户申请。水气暖部门在收到联动过户申请后,并行办理水、气、暖过户手续,实现不动产转移登记与水气暖过户手续联动办理。
三、明确职责
(一)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牵头负责居民水气暖及电力联动过户工作,负责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工作,按规定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手续并按照申请人意愿向及时通过工作联系群向水气暖部门推送数据。
(二)兰州新区水气暖相关部门:及时接收企业群众办理房产与水气暖联动过户的申请数据,按要求做好水气暖过户等相关工作,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申请人。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保存申请档案。《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申请表(房产+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专用)》(详见附件)由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永久性存档保管,一旦申请人办理联办业务并填写申请表,则不需要前往水气电暖部门递交或填写其他材料,实现“进一家门,填一张表,办多件事”。相关单位可以根据需要在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档案室随时调阅纸质档案,并经申请人同意后复印、扫描、拷贝档案。
(二)采取自愿联办原则。不动产登记部门在受理不动产登记申请时,要一次性告知申请人可以选择联办事项,并耐心解答有关事项,由申请人根据自愿办理的原则申请联办业务。
(三)加强协作。有关窗口要及时通过信息实时共享等方式,努力提高办事效率。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审核,各负其责,共同做好联办工作。
五、其他事项
(一)“房产+用电”联动过户工作及要求仍按照《兰州新区自然资源局 国网兰州新区供电公司关于实施不动产登记与居民电力联动过户办理的通知》(兰新自资发〔2021〕43号)文件执行,且仅限于国网兰州新区供电公司直供电用户申请办理,不包含物业转供电用户。
(二)目前,“房产+供暖”联动过户仅限双良热力及华能热电公司用户申请办理,“房产+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仅支持企业间申请不动产转移登记时同步申请办理,“房产+电气暖”联动过户业务企业及群众均可申请办理。
(三)申请人(房屋交易双方)在申请办理“房产+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业务前,应当确保水电气暖账户中无欠费情况。账户欠费的,水电气暖部门不再办理联动过户业务,由申请人自行到相关部门办理。
附件: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产+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专用)
兰州新区不动产登记管理局 兰州新区供排水有限公司
甘肃中石油昆仑燃气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双良热力有限公司
兰州新区分公司
华能兰州新区热电有限公司
2021年11月30日
附件:不动产登记申请书(房产+水电气暖联动过户专用)
收件 | 编号 | 收件人 | ||
日期 |
单位:¨平方米 ¨公顷
申请
登记
事由 | □土地所有权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宅基地使用权 □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 □土地承包经营权 □林地使用权 □海域使用权 □无居民海岛使用权 ☑房屋所有权 □构筑物所有权 □森林、林木所有权 □森林、林木使用权 □抵押权 □地役权 □其他 | ||||||||||
□首次登记 ☑转移登记 □变更登记 □注销登记 □更正登记 □异议登记 □预告登记 □查封登记 □其他 | |||||||||||
申
请
人
情
况 | 登 记 申 请 人 | ||||||||||
权利人姓名(名称)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证件号码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登 记 申 请 人 | |||||||||||
义务人姓名(名称)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通讯地址 | 联系电话 | ||||||||||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证件号码 | ||||||||||
代理人姓名 | 联系电话 | ||||||||||
证件类型 | 证件号码 | ||||||||||
不 动 产 情 况 | 坐落 |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类型 | ||||||||||
面积 | 用 途 | ||||||||||
原不动产权属证书号 | 用海类型 | ||||||||||
构筑物类型 | 林种 | ||||||||||
抵押情况 | 被担保债权数额 (最高债权数额) | 债权履行期限 (债权确定时间) | |||||||||
在建建筑物抵押范围 | |||||||||||
地役权情况 | 需役地坐标 | ||||||||||
需役地不动产单元号 | |||||||||||
登记 原因及证明 | 登记原因 | ||||||||||
证明文件 | |||||||||||
“房产+水电气暖”联动过户询问事项 | 是否申请办理“房产+用水”联动过户 | □ 是 □ 否 (备注:仅支持企业申请,个人需到小区物业自行办理) | |||||||||
是否申请办理“房产+用电”联动过户 | □ 是 □ 否 (备注:仅支持国网新区供电公司直供电用户申请办理) | ||||||||||
是否申请办理“房产+燃气”联动过户 | □ 是 □ 否 | ||||||||||
是否申请办理“房产+供暖”联动过户 | □ 是 □ 否 (备注:仅支持双良热力、华能热电用户申请办理) | ||||||||||
申请证书版式 | □单一版 □集成版 | 申请分别持证 | □是 □否 | ||||||||
备注 | |||||||||||
本申请人对填写的上述内容及提交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申请人愿承担法律责任。
申请人(签章): 申请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代理人(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