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南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流程》的通知

陇南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

印发《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流程》的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委有关部门,市级国家机关有关部门,有关人民团体,市属国有企业:

《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流程》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流程》

 

陇南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2月18日

 

陇南市招商引资项目对接流程

 

为进一步做好招商引资项目对接工作,提高项目签约转化效率,提升招商引资工作质效,特制定下流程:

一、组织赴外招商

(一)收集意向信息。认真落实意向项目动态管理机制,各相关部门全面收集意向项目信息,建立动态意向项目库。按照赴外招商需要,筛选意向项目和企业,初步确定拟考察对接区域、企业和项目。

(二)制定招商方案。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外出招商活动原则上由市招商局负责牵头制定《招商方案》,相关部门和县区配合。《招商方案》报分管招商工作副市长审阅后,呈送党政主要领导审定后组织实施;其他市级领导赴外招商的,原则上由所属部门负责牵头制定方案,外出报备后组织开展考察活动。《招商方案》主要内容包括赴外人员、赴外区域、考察线路、拟考察企业、对接领域和项目、考察行程安排等事宜。

(三)组织考察活动。牵头部门负责做好赴外招商的统一组织。与拟考察企业和单位充分联络,做好考察线路安排、食宿和车辆保障。赴外招商一般主要是了解企业信息、客商投资意愿,推介陇南市情、产业和招商项目,形成合作意向。对前期已达成合作意向项目的,需协调有关县区和单位准备好项目资料,招商考察时与企业进行深入对接洽谈。

(四)招商成果报送。招商活动结束后,牵头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形成《考察报告》及《重点任务推进责任清单》,报经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审阅后,由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正式印发。对《重点任务推进责任清单》中达成的投资意向项目,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配合单位,抓好跟踪落实。牵头部门负责每月梳理具体推进落实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审阅签字后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后呈送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

企业来函来访

(一)企业来函。企业招商引资项目考察对接函(拜访函)发至市政府的,由市政府办呈送项目领域分管副市长,由分管副市长按照对口接洽的原则,明确牵头部门、配合单位,呈送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市政府分管领导批转的原则是:

1.投资领域涉及13条产业链的,由产业链执行链长部门牵头负责接洽,市招商局配合。

2.13条产业链之外,涉及农业产业类项目的,批转市农业农村局牵头负责接洽;涉及林业类项目的,批转市林草局牵头负责;涉及制造业类项目的,批转市工信局牵头负责;涉及基础设施类项目的,批转市发展改革委及市交通局、市住建局、市水务局等项目实施单位牵头负责;涉及数字经济类项目的,批转市大数据局牵头负责;涉及商贸物流类项目的,批转市商务局牵头负责;涉及教育产业类项目的,批转市教育局牵头负责;涉及金融招商、基金招商类项目的,批转市政府金融办、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涉及商会考察项目的,批转市工商联牵头负责。市招商局配合。

3)企业投资意向项目领域涉及2个以上的,由主要领域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接洽,市招商局配合。

4)考察对接函直接发至各相关单位的,由相关单位负责接洽。

(二)企业来访。企业来访的,如前期有过对接,按照投资信息“谁获取,谁负责”和“谁邀请,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首问负责制,由首次对接部门负责牵头接洽,邀请项目分管领域副市长参加。以前没有对接过的,按照投资意向领域,由相关部门牵头接洽。党政主要领导参加会见的,由市招商局整理会见客商纪要;其他分管领导参加会见的,由牵头部门整理会见客商纪要,并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实地考察对接

(一)拟定客情报告。来函来访企业来陇考察,按照市委、市政府领导批示,由牵头部门负责与投资企业沟通考察对接事宜,初步制定《客情报告》,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企业及客商简介、拟考察对接领域及项目、建议陪同领导、考察行程安排及召开座谈会等事宜。《客情报告》主送市政府,抄送市委,经市领导批示同意后,转发各相关部门和县区执行。《客情报告》作为年底考核认定市直有关单位引进项目的重要依据。

(二)洽谈对接。牵头部门负责对企业及其人员社会信用进行查询,确保对接的是有实力、有信誉、真心实意与陇南合作的企业。由牵头部门负责召集相关部门,企业提出的拟投资项目进行初步研判,确保对接项目具有一定可行性,重大项目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进行研判。在陇南实地考察洽谈过程中,企业需提供准确、详实、操作性强的投资需求文件,牵头部门协同有关县区、园区与投资企业就项目合作开展多轮实质性

(三)实地考察。牵头部门负责做好企业在陇南实地考察的组织工作,具体做好市级领导邀请、座谈会组织、县区考察路线、食宿及车辆安排工作。配合单位负责做好行业领域招商资料及相关支持政策的整理提供。牵头部门结合企业拟投资项目领域和陇南实际,精心筛选考察点,协调有关县区和园区作好考察点的情况介绍。食宿安排按照《陇南市招商引资接待管理办法(试行)》执行,考察客商用车、配合单位用车由牵头部门统一向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申请保障。

四、跟踪协调服务

(一)签订服务协议。在考察对接过程中达成投资意向,牵头部门建立重点任务责任清单,明确任务书、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列出时间表,全力跟踪推进牵头部门与投资企业签订服务协议,落实服务措施。

(二)做好协调服务。按照“谁签约、谁负责”的原则,由县区、园区做好项目选址、手续代办等工作,及时化解矛盾、解决困难,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强化要素保障。进一步优化项目建设服务,各相关要素保障单位围绕项目建设,提供全流程、全天候的服务,通过强化要素保障,打通“堵点”解决“难点”消除“痛点”,助力项目加快实施,用真招实招为项目建设解难,用真心实意为企业发展护航。

五、项目签约落地

(一)组织项目签约。谈判达成一致意见后,由项目落地县区或园区与拟投资企业协商起草项目合同文本,经合法性、公平竞争性审查通过后组织正式签约。

(二)建立推进专班。项目正式签约后,对重点项目各县区、园区要建立项目工作专班,按照“一个项目、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要求,靠实工作责任,明确包抓领导,确保项目早落地早见效。

(三)出具引荐证明。项目正式签约后,市直单位提供与投资企业签订的服务协议,由县区或园区向市直牵头部门出具项目引荐证明。

六、督查调度考核

(一)组织开展督查。项目正式签约后,纳入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查范围,定期或不定期对招商项目进行实地督查,跟进了解项目进展情况,确保项目顺利落地建设

(二)定期调度通报。根据《重点任务推进责任清单》,建立包抓调度和定期通报机制,开展“周调度、月通报”,倒排工期,做到任务、时限、责任、措施、进度“五明确五到位”,力争项目开工率达到100%。

(三)协调解决问题。对于项目落地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和存在的困难,由县区、园区及牵头部门及时研究解决。需市级层面解决的问题,及时向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汇总梳理后报请市招商引资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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