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0000138976894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的企业在职职工、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提供服务 | ||
咨询方式 |
电话:
0931-7873833、0931-7873831、0931-78737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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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123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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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1415号劳动大厦一楼大厅-甘肃省社会保险事业中心。 | ||
办理时间 | 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期间甘肃政务服务网、甘肃人社公共服务平台可正常访问、注册和申报业务,网上受理审批工作将在节后正常进行 |
行使层级 | 省级/直属 | 实施主体 |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00000138976894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承诺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8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初级(五级)1000元、中级(四级)1500元、高级(三级)2000元。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1.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初级、中级、高级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等级证书,能够在技能人才评价证书全国联网查询系统(http://zscx.osta.org.cn/)查询到相关信息。2.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含12个月)以上或正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政策执行至2025年12月31日)。3.企业在职职工要确保证岗相适。4.证书核发之日起12个月内提交申请。 | 申请补贴周期 | 审核通过后补贴原则上每月25日发放(节假日顺延) |
相关政策 | 关于延续实施失业保险稳岗惠民政策措施的通知.of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