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000139500216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行政机关,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服务内容 | 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可按照企业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给予企业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不包含个人缴费部分。 | ||
咨询方式 |
电话:
咨询电话:0934-8613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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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0934-8612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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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庆阳市城乡就业服务局(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三号集中办公区,邮编:745000)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000139500216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按上级文件规定执行。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社会救助) | 法人主题分类 | 社会保障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1.原市直国有、集体企业(含中央、省属企业)下岗失业人员; 2.在市本级参保并由个人缴纳了当年度养老保险; 3.“4050”人员(男50岁以上,女40岁以上)。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