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实施主体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000139500216 |
| 服务对象 | 企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 服务内容 | 对认定的乡村就业工厂(帮扶车间),每年度就地就近吸纳甘肃籍脱贫人口稳定就业6个月以上,按3000元/人标准给予奖补。 | ||
| 咨询方式 |
电话:
咨询电话:0934-86155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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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投诉监督电话:0934-8612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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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理地点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就业科(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40号市政府三号集中办公区1310室,邮编:745000) |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000139500216 |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无 | 法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 | 申请补贴条件 | 《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四条:就业补助资金分为对个人和单位的补贴 、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建设补助两类。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