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主体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000139500216 |
服务对象 | 自然人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服务内容 | 为符合条件的人员申领生活费补贴。 | ||
咨询方式 |
电话:
咨询电话:0934-86888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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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投诉方式 |
电话:
投诉电话:0934-86127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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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地点 | 庆阳市职业能力建设工作办公室(庆阳市西峰区长庆大道164号市政府三号集中办公区1403B室,邮编:745000) | ||
办理时间 |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
行使层级 | 市级/隶属 | 实施主体 | 庆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实施主体编码 | 116228000139500216 |
公共服务事项细化分类 | 补贴类 | ||||
办件类型 | 即办件 | 办理形式 |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 承诺办结时限 | 1个工作日 |
承诺办结时限单位 | 无 | ||||
是否收费 | 不收费 | 收费依据 | 无 | 补贴标准 | 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
自然人主题分类 | 其他 | 法人主题分类 | 无 | 是否网办 | 可网上办理 |
网上办理深度 | 互联网咨询,互联网收件,互联网预审,互联网受理,互联网办理,互联网办理结果信息反馈,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其他 | 申请补贴条件 | 1.《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五条:其中农村学员和城市低保家庭学员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同时给予一定标准的生活费补贴。 2.《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五、大规模开展职业培训对参加职业培训的贫困劳动力,在培训期间给予生活费补贴。 | 申请补贴周期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