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城乡居民朋友:
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关系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家庭幸福的重大民生工程,积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是抵御疾病风险、解除后顾之忧的根本保障和重要途径。按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关乎您的切身利益,帮助您实现病有所医、医有所保。为确保2026年度您的医保权益不受影响,请关注以下征缴政策并在2025年12月31日前参保缴费(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
一、参保范围: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以下简称“居民医保”)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或按规定享有其他保障的人员以外的全体城乡居民,非当地户籍居民可持居住证参保。
二、缴费标准:2026年度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每年400元。
三、财政补助标准。2026年度居民医保人均财政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700元。
四、低收入人口资助参保标准:医疗救助基金对低收入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其中,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全额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
(一)资助对象:由民政和农业农村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困难群众参加居民医保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分类资助,分为全额资助对象和定额资助对象。
(二)资助标准:全额资助对象实行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定额资助对象实行差额征缴,按照个人缴费标准扣除相应资助标准的差额进行缴费。
1.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实行全额资助,实行免征代缴,个人无需缴费;
2.农村低保一二类、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对象按照310元标准定额资助,个人缴费90元;
3.农村低保三四类、城市低保差额保障对象、防返贫致贫监测对象(含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按照250元标准资助,个人缴费150元;
4.城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过渡期内的已脱贫人口按照100元标准资助,个人缴费300元。
五、缴费期限和待遇享受
(一)参保缴费期限。2025年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5年10月15日至12月31日;补充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1月1日至2月28日。
(二)待遇享受期限。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待遇享受期为2026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在补充参保缴费期内完成参保缴费的参保人员,参保后设置三个月(90日)固定待遇等待期,待遇等待期结束后可正常享受医保待遇。除我省统一规定的新生儿等特殊参保人群外,未在集中缴费期或补充缴费期内参保缴费的人员,无法享受本参保年度居民医保待遇。
六、新生儿参保缴费政策:新生儿自出生之日起90天(含)内办理参保缴费后,自出生之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10月1日至12月31日出生的新生儿,在出生之日起90天内办理次年参保缴费,可自出生之日起至次年12月31日享受医保待遇。新生儿参保登记应使用本人真实姓名和身份证明或出生医学证明。新生儿办理居民医保参保缴费后按规定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不设待遇享受等待期。监护人未在规定期限内为新生儿办理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并缴纳相关费用的,不能享受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七、缴费方式:城乡居民可选择农业银行、农商银行、兰州银行、邮储银行、建设银行营业网点柜台线下缴费,也可通过甘肃税务社保缴费微信小程序、支付宝市民中心社保缴费及上述银行手机APP、银联云闪付等多种渠道进行居民医保参保缴费。首次参保人员或变更参保地重新参保人员,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或居住证等有效身份凭证,前往参保地乡镇(街道)或医保经办部门办理参保登记,登记后可按标准缴费。新生儿可持出生医学证明直接参保缴费。请缴费居民留存扫码缴费截图凭证、银行柜台缴费凭证等备查。
如您对缴费渠道和程序有疑问,请咨询天祝县税务局,对参保政策不清楚,请咨询天祝县医保局。祝您身体健康、阖家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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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祝藏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天祝县税务局
2025年10月20日



